獨一的救贖:基督之名是人類唯一的盼望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 4:12
使徒行傳 4:12 是使徒彼得在公會前,面對那些質疑他治好瘸腿乞丐能力的猶太領袖時,所發出的**「一份大膽而堅定的宣告」:「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強調「耶穌基督救恩的獨一性與普世性」。在一個多元文化和宗教盛行的時代,許多人主張「條條大路通羅馬」,認為所有宗教最終都能導向真理或救贖。然而,彼得這句話語,如同「一道不容置疑的真理之光」,明確指出了「人類從罪惡和死亡中得救的唯一途徑,就是透過耶穌基督的名」。它挑戰了世俗對「真理」和「包容」的普遍定義,將焦點完全集中在「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之上。這意味著,「救恩並非藉由人的功德、宗教儀式或哲學智慧,而是單單藉由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這份獨一性不是排他性的傲慢,而是「神基於祂的愛與公義所設立的救贖計劃」。它不僅為那些尋求救恩的人指明了「清晰的道路」,也為基督徒在宣講福音時提供了「堅固的基石」。本論文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的希臘文原文意義,闡釋「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天下人間」、「別的名」以及「靠著得救」等關鍵詞的內涵,並結合聖經中關於「人類的罪性」、「基督的代贖」、「信心與恩典的救贖論」,以及「傳揚福音的使命」**等經文,闡明為何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盼望,以及這份獨一的救恩如何徹底改變我們的生命,並推動我們向世界宣講這份奇異的恩典。
原文深入逐字研究:獨一之名的權能
使徒行傳 4:12 的希臘文原文,透過其絕對的語氣和明確的界定,強調了耶穌基督救恩的獨一性。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καὶ οὐκ ἔστιν ἐν ἄλλῳ οὐδενὶ ἡ σωτηρία, kai ouk estin en allō oudeni hē sōtēria,)
「καὶ」(kai)意為「並且、而且」。
「οὐκ ἔστιν」(ouk estin)意為「不存在、沒有」。這是一個強烈的否定,強調**「絕對的排他性」。
「ἐν ἄλλῳ οὐδενὶ」(en allō oudeni)意為「在任何別的人或事裡面」。「ἄλλῳ」(allō)指「其他的、另外的」。「οὐδενὶ」(oudeni)是「沒有一個、任何一個都沒有」的否定,進一步強化了「獨一性」。
「ἡ σωτηρία,」(hē sōtēria,)意為「拯救、救恩」。這不僅指「從罪惡中得救」,也指「從死亡、審判、甚至各種困境中得釋放和拯救」**。
「因為在天下人間,」(οὐδὲ γὰρ ὄνομα ἕτερον ὑπὸ τὸν οὐρανὸν oude gar onoma heteron hypo ton ouranon)
「οὐδὲ γὰρ」(oude gar)意為「因為也沒有」。「γὰρ」(gar)是原因連接詞。
「ὄνομα ἕτερον」(onoma heteron)意為「別的名」。「ἕτερον」(heteron)指**「不同類的、另一種的」,強調「性質上的獨特」,與「ἄλλῳ」強調「其他」有所區別。這裡特指「耶穌的名」,祂的位格、權柄和工作**。
「ὑπὸ τὸν οὐρανὸν」(hypo ton ouranon)意為「在天下、在天底下」。這是**「普世性的表達」,指「整個受造界,所有的人類所居住的範圍」**。
「沒有賜下別的名,」(δεδομένον ἐν ἀνθρώποις, dedomenon en anthrōpois,)
「δεδομένον」(dedomenon)是動詞「給予、賜下」(didōmi)的完成分詞被動語態。強調**「這是神主動賜予的,已經完成了的事實」。這「名」不是人所發明或自取的,而是「神所指定和賜予的」。
「ἐν ἀνθρώποις,」(en anthrōpois,)意為「在人間、在人當中」。進一步強調「這名是為了人類而賜下」**。
「我們可以靠著得救。」(ἐν ᾧ δεῖ σωθῆναι ἡμᾶς. en hō dei sōthēnai hēmas.)
「ἐν ᾧ」(en hō)意為「在祂裡面、藉著祂」。指**「藉著這獨一的名」。
「δεῖ」(dei)意為「必須、應當」。表示「必要性、必然性」。
「σωθῆναι」(sōthēnai)是動詞「拯救、得救」(sōzō)的不定式。
「ἡμᾶς.」(hēmas.)意為「我們」。指「所有需要救恩的人」**。
這節經文的核心是,除了耶穌之外,沒有其他任何一種拯救。因為在全人類範圍內,沒有神賜下別的名,是我們人類必須藉著祂才能得著救恩的。
人類的困境:普世的罪與死亡
彼得的宣告是基於對人類普遍罪性和死亡權勢的認識,這使得人類無法自救。
罪的普世性:無人能倖免
所有人都生而有罪性,且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是人類無法自救的根本原因。
【羅馬書 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詩篇 14:3】「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都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死亡的權勢:罪的工價
罪的結局是死亡,這不僅是肉體的死亡,更是與神隔絕的屬靈死亡。
【羅馬書 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罪的工價乃是死。
【希伯來書 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自救的無能:人的有限
人無法靠自己的努力、功德、智慧或宗教儀式來擺脫罪惡和死亡的權勢。
【提多書 3: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
【以弗所書 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基督的獨一性:神所設立的救主
使徒行傳 4:12 宣告了耶穌基督作為唯一救主的地位,這是基於祂獨特的位格和工作。
神子降世:獨一無二的位格
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祂道成肉身,兼具完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這是其他任何受造物所不具備的。
【約翰福音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歌羅西書 1: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
十字架代贖:唯一的救贖方案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是神為人類罪惡所預備的唯一、完美的贖罪祭。
【約翰福音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獨生子賜給他們。
【羅馬書 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復活得勝:救恩的確據
耶穌的復活證明祂勝過了罪和死亡的權勢,為所有信祂的人帶來了永生的盼望和確據。
【羅馬書 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哥林多前書 15:3-4】「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第三天復活了。
救恩的途徑:憑信心接受這獨一的名
既然救恩只在耶穌基督裡,那麼人類得著這救恩的唯一途徑,就是憑著信心接受祂的名。
因信稱義:非行為的恩典
救恩是神白白的恩典,藉著信心接受基督的義,而非藉著律法或行為。
【羅馬書 10:9-10】「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復活,就必得救。
【加拉太書 2: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呼求主名:普遍性的邀請
任何願意呼求耶穌基督之名的人,都能得著救恩,這份邀請是向普世發出的。
【羅馬書 10: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約珥書 2:32】「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集的。」
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
順服與委身:信心的行動
接受基督的名不僅是知識上的認同,更是生命方向的轉變和對主權的順服與委身。
【路加福音 6:46】「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
為什麼稱呼我主卻不遵我話行。
【約翰福音 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
傳揚獨一的救恩:基督徒的使命
彼得在公會前的這份宣告,也成為了歷代基督徒傳揚福音的動力和使命。
福音的普世性:向萬民傳揚
既然救恩只有一個名,那麼將這個名傳揚給天下人間的萬民,就是基督徒的普世使命。
【馬太福音 28:19-20】「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使徒行傳 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無懼的見證:倚靠聖靈能力
宣揚這獨一的真理可能面臨逼迫,但基督徒應當倚靠聖靈的能力,無懼地作見證。
【使徒行傳 4:13】「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見彼得、約翰的膽量。
【使徒行傳 4:29-30】「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
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
盼望的宣告:堅定不移的真理
在末世,這份獨一的救恩將帶來最終的審判與榮耀,這真理是基督徒永恆的盼望。
【啟示錄 22:20】「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約翰福音 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結論
使徒行傳 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這節經文是**「基督教信仰中最核心、最堅定且最具挑戰性的真理宣告之一」。它以「絕對的語氣」,確立了「耶穌基督救恩的獨一性」,在一個追求多元和包容的時代中,顯得「格外重要且引人深思」**。
首先,這份宣告是基於**「人類普世性的困境」。聖經明確指出,「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詩篇 14:3),而罪的工價就是「死亡」**(羅馬書 6:23;希伯來書 9:27)。人類憑藉自身的力量、功德或任何宗教儀式,都無法擺脫罪惡和死亡的權勢,達到自救(提多書 3:5;以弗所書 2:8-9)。
其次,解決這困境的唯一方案,在於**「耶穌基督的獨一性」。祂不僅是「道成肉身的神子」,兼具完全的神性與人性(約翰福音 1:14;歌羅西書 1:15),更是「神為人類罪惡所預備的唯一、完美的代贖祭」。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是神愛世人的終極彰顯(約翰福音 3:16;羅馬書 5:8),而祂的復活則證明祂「勝過了罪和死亡的權勢」**,為所有信祂的人帶來了永生的確據(羅馬書 4:25;哥林多前書 15:3-4)。
因此,「得著這獨一救恩的途徑」,就是**「憑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的名」。救恩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藉由對基督的信心而獲得,與人的行為無關(羅馬書 10:9-10;加拉太書 2:16)。這份救恩的邀請是「普世性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 10:13;約珥書 2:32)。然而,這信心不僅是知識上的認同,更是生命方向的轉變和對基督主權的順服與委身(路加福音 6:46;約翰福音 1:12)。
最後,彼得在公會前的這份**「大膽宣告」,也成為了「歷代基督徒傳揚福音的堅定使命」。既然救恩只在耶穌基督裡,那麼我們就當「將這獨一的名傳揚給天下人間的萬民」(馬太福音 28:19-20;使徒行傳 1:8)。即使面對逼迫,我們也應「倚靠聖靈的能力,無懼地作見證」(使徒行傳 4:13, 29-30)。這份獨一的救恩,不僅是我們今生的盼望,更是我們在末世面對最終審判與榮耀的「堅定不移的真理」**(啟示錄 22:20;約翰福音 14:6)。
總而言之,使徒行傳 4:12 不僅是一句**「強而有力的宣稱」,更是「對人類靈魂終極歸宿的指引」。它提醒我們,儘管世界充滿了各種信仰和選擇,但「真正的救贖唯獨來自耶穌基督」。這份真理呼召我們以「謙卑的心接受祂的恩典」,並以「勇敢的心」向世界宣講這份「獨一無二的福音」,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使徒行傳 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詩篇 14:3
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希伯來書 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提多書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以弗所書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約翰福音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歌羅西書 1:15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羅馬書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哥林多前書 15:3-4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羅馬書 10:9-10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加拉太書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羅馬書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約珥書 2:32
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集的。
路加福音 6:46
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
約翰福音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馬太福音 28:19-20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使徒行傳 1:8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使徒行傳 4:13
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使徒行傳 4:29-30
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
啟示錄 22:20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約翰福音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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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