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2:12 若是從他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原主。

 神聖公義的託付與慈愛信實的補還:論出埃及記二十二章十二節中責任的界限與上主平安的典章


出埃及記 22:12

若是從他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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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希伯來文原文:

וְאִם־גָּנֹ֥ב יִגָּנֵ֖ב מֵֽעִמּ֑וֹ יְשַׁלֵּ֖ם לִבְעָלָֽיו׃


原文逐字解析:


一、 וְאִם־גָּנֹ֥ב יִגָּנֵ֖ב (ve-im-ganov yigganev)

動詞組,意為「若是真的被偷去」。

「偷竊」(ganav)在神聖的律法中是被嚴厲禁止的。上帝是公義的,祂設立界限以保護人的產業。此處重複動詞形式,強調了事實的確定性。上帝是美善的,祂不願子民在猜忌中生活,因此透過確切的法度,將混亂轉化為聖潔的秩序,使人與人之間能存著誠實的心靈彼此對待。


二、 מֵֽעִמּ֑וֹ (me-immo)

介系詞組,意為「從他那裡」。

這指的是受託人的看護範圍。上帝是信實的,祂將管理之責賜予人。這份託付體現了上帝對受造者的信任,也要求受託者在平安中盡忠職守。上主是憐憫的,祂看重每一個微小的照管,要求人在受託的事上展現出敬虔與負責的品格。


三、 יְשַׁלֵּ֖ם (yeshallem)

動詞,意為「他必須賠還/補償」。

此詞源於「平安」(shalom)的字根。上帝是平安的神,祂要求賠償的目的並非懲罰,而是為了恢復被破壞的和平與完整。補還(shalam)是公義的實踐,也是慈愛的彰顯,使受損的關係在上帝的法度下重新獲得聖潔的平衡。


四、 לִבְעָלָֽיו (liv-alav)

名詞組,意為「給它的主人/原主」。

上帝是萬有的真原主,地上的產業皆是祂恩典的賞賜。將物歸還原主,是尊重上帝主權的表現。這體現了上帝那博大無私的公義,確保每個人都能在上帝信實的應許中,安然享受勞碌所得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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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二十二章 全章引用


出埃及記 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出埃及記 22:2

若賊挖窟窿,被打死了,殺他的人沒有流血的罪。


出埃及記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算有流血的罪。賊若找不著補還,他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


出埃及記 22: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驢,或羊,仍在他手下活著,他要翻倍賠還。


出埃及記 22:5

人若在田間或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到別人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極好的和葡萄園極好的賠還。


出埃及記 22:6

若火蛇起,燒著了荊棘,以致將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賠還。


出埃及記 22:7

人若將銀子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著,賊要翻倍賠還;


出埃及記 22:8

若找不著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鄰舍的物沒有。


出埃及記 22:9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什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什麼失落的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個人就要將案件送到審判官面前,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翻倍賠還鄰舍。


出埃及記 22:10

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樣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看見,


出埃及記 22:11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上主起誓,表明未曾拿鄰舍的物,原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出埃及記 22:12

若是從他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原主。


出埃及記 22:13

若是被野獸撕碎,看守的人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碎的就不必賠還。


出埃及記 22:14

人若向鄰舍借什麼,所借的或受傷,或死,原主不在同處,借的人肯定要賠還;


出埃及記 22:15

若原主在同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借的。


出埃及記 22:16

人若引誘未曾許配人的處女,與她同寢,他肯定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


出埃及記 22:17

若處女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兒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出埃及記 22: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出埃及記 22:19

凡與獸淫合的,總要把他治死。


出埃及記 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上主的,那人必要滅絕。


出埃及記 22:21

不可欺哄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出埃及記 22:22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出埃及記 22:23

若是你確實苦待他們,他們向我一哀求,我肯定要聽他們的哀聲,


出埃及記 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出埃及記 22: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出埃及記 22:26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裳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前歸還他;


出埃及記 22:27

因他只有這一件遮身,是他蓋身的衣裳,如果沒有這件,他拿什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埃及記 22:28

不可毀謗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出埃及記 22:29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出埃及記 22:30

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


出埃及記 22:31

你們要在我面前作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碎的肉,你們不可吃,要丟給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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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誠實的契約與上主名下的誓言


在 22:10-11 中,上帝為無人看見的損害設立了救濟。受託人需憑上主起誓,這是將爭端交給至高審判者的聖潔行為。


利未記 19:12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上主。


箴言 28:20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希伯來書 6:16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止息民間的一切爭論。


上帝是公義的,祂深知人心中的詭詐,因此以祂的神聖名號作為誠實的保障。當看守的人存著柔和謙卑的心向上主負責時,平安便降臨在鄰舍之間。這種對上帝信實的敬畏,使世俗的託付昇華為聖潔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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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賠還的公義與平安的恢復


22:12 要求對「被偷去」的物進行賠還。這體現了上帝對責任感的嚴格要求,旨在防止因疏忽而造成的損失。


詩篇 37:21

惡人借貸而不償還;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


利未記 6:4-5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勒索的,或是受託的,或是拾取的遺失物,或是他因什麼事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歸還原主。


路加福音 19:8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上帝是美善的供應者,祂賜下賠還的法典,是為了在社會中建立慈愛的秩序。當人甘心履行補償的責任,就是在實踐上主的公義,使鄰舍的損失得著安慰。這份信實的行動,反映了上帝對人類社群和睦同居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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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弱勢的關懷與上主恩惠的應允


22:21-27 轉向對社會弱勢者的憐憫,上帝親自作他們的保證人。上帝是恩惠的神,祂必聽苦難者的哀求。


詩篇 146:9

上主保護寄居的,扶持孤兒和寡婦,卻使惡人的道路彎曲。


箴言 22:22-23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因上主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上主必奪取那人的命。


撒迦利亞書 7:10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


上帝是慈愛的,祂的法度中滿溢著憐憫。祂提醒子民記住曾作寄居者的經歷,這是一種引導人進入謙卑與感同身受的教導。上主是公義的,祂警告那欺壓者必受烈怒,這保護了社群的聖潔與平安,確保弱小者能在祂翅膀下得享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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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聖潔的歸屬與全心的奉獻


22:29-31 呼籲子民將最好的歸給上主。上帝是生命與產業的真主,祂呼召屬祂的人在世上分別為聖。


箴言 3:9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上主。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彼得前書 1:15-16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上帝是信實的守約者,祂配得所有的尊榮與初熟的奉獻。這份對上主的敬獻,不是出於勉強,而是源於對祂慈愛供應的感恩。當子民遵行聖潔的飲食與奉獻規範時,他們就進入了上主所應許的平安境界。這展現了上帝與子民之間那份柔和、神聖且永恆的盟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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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願我們在信實的賠還與慈愛的關懷中活出主名


出埃及記二十二章十二節的教導,不僅是關於物品的賠償,更是關於聖徒品格的塑造。


詩篇 15:1-2

上主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馬太福音 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願我們存著柔和謙卑的心,在那位至高、充滿憐憫之上主的名下,看重每一份託付,愛護每一位鄰舍。願主基督的平安護衛我們的心,使我們在公義中不失憐憫,在信實中彰顯恩典。願上帝的美善引導我們,使我們在每日的行事中都顯出聖潔的樣式,榮耀那萬有的主宰,永永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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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出埃及記 22:12

若是從他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原主。


利未記 19:12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上主。


箴言 28:20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希伯來書 6:16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止息民間的一切爭論。


詩篇 37:21

惡人借貸而不償還;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


利未記 6:4-5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勒索的,或是受託的,或是拾取的遺失物,或是他因什麼事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歸還原主。


路加福音 19:8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詩篇 146:9

上主保護寄居的,扶持孤兒和寡婦,卻使惡人的道路彎曲。


箴言 22:22-23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因上主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上主必奪取那人的命。


撒迦利亞書 7:10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


箴言 3:9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上主。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彼得前書 1:15-16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詩篇 15:1-2

上主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馬太福音 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出埃及記 22:11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上主起誓,表明未曾拿鄰舍的物,原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出埃及記 22:27

因他只有這一件遮身,是他蓋身的衣裳,如果沒有這件,他拿什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埃及記 22:31

你們要在我面前作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碎的肉,你們不可吃,要丟給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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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