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騎士精神



一、 對中世紀「騎士精神」與「上帝和平」運動的啟發


中世紀教會面臨封建領主間的頻繁私鬥,遂引用聖經規範發起了

「上帝和平」(Pax Dei)與「上帝停戰」(Treuga Dei)運動,

直接影響了騎士精神的形塑。

1. 保護平民與弱勢者的義務

聖經中對女俘虜的保護(申21:10-14)與對平民的憐恤,騎士必須保護「寡婦、孤兒與教會」的誓詞。

雅各書 1:27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2. 禁止在聖日作戰

教會引用聖經中「安息日」與「聖潔營地」的概念,規定在特定的神聖節期(如將臨期、大齋期)禁止開戰。

申命記 23:14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拯救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


二、 對近代「正義戰爭理論」的法理奠基

奧古斯丁與湯瑪斯·阿奎那等神學家,將聖經原則系統化為「開戰正義」(Jus ad bellum)與「作戰正義」(Jus in bello)。

1. 區分「戰鬥員」與「非戰鬥員」

聖經在《申命記》中區分了敵對武裝城市與一般的資源(如樹木),這啟發了國際法中「區分原則」(Principle of Distinction)的建立,即攻擊必須針對軍事目標,而非平民。

申命記 20:19

「你若困迫一座城,圍攻多日要取那城,不可舉斧砍伐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讓你圍攻嗎?」

2. 必要性與比例原則

聖經要求先宣告和平(申20:10),這成為現代法律中「訴諸戰爭必須是最後手段」(Last Resort)的起源。同時,禁止無意義的焦土破壞,演變為現代戰爭法中的「比例原則」。


三、 對近代國際公約與人道精神的直接影響

現代《日內瓦公約》與《海牙公約》的諸多條款,都能看見聖經律法的影子,特別是在對待囚犯、環境與基本尊嚴的維護上。

1. 戰俘的人道待遇

聖經中禁止將已失去反抗能力的人(如女俘虜)當作奴隸或隨意羞辱,這與《第三次日內瓦公約》保護戰俘的尊嚴不謀而合。

申命記 21:14

「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任她隨意出去,絕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

2. 環境保護與永續性

現代國際法禁止在戰爭中毀壞敵國的農業設施或水源。這在三千多年前的聖經中已有明確禁令,強調資源是屬於全人類與神的,而非屬於戰爭的戰利品。

利未記 25:23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3. 對暴行罪(Atrocity Crimes)的普遍審判

聖經強調即便是強大的異教國家,若在戰爭中施行非人道的殘酷行為(如剖開孕婦),也會受到神的全球性審判。這為現代「普遍管轄權」與「國際刑事法院」打下了倫理基礎:即殘暴罪行不屬於一國內政,而是全人類共同唾棄的對象。

阿摩司書 1:13

「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五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在基列剖開懷孕的婦人,擴張自己的境界。」


總結:從「受限的暴力」到「和平的普世價值」

聖經對戰爭的規範,其核心價值在於**「人並非戰爭的主宰,神才是」**。這迫使執行者意識到,即使在最混亂的戰場上,人依然要為自己的殘酷向更高的權威負責。

  • 中世紀: 透過宗教禁令減少了歐洲內部的殺戮頻率。

  • 近代: 轉化為理性法律,將聖經中的憐恤原則轉化為具有強制力的國際條約。

  • 神學轉向: 聖經最終將讀者的目光從「地上的戰爭」引向「和平的君」。

以賽亞書 2:4

「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這節經文不僅是聖經對戰爭規範的終極願景,也成為聯合國總部前最著名的雕刻主題,象徵著人類對永恆和平的嚮往。


以賽亞書 第二章


  1. 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2.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

  3.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4. 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5. 雅各家啊,來吧!我們在耶和華的光明中行走。

  6. 耶和華,你離棄了你百姓雅各家,是因他們充滿了東方的風俗,作觀兆的,像非利士人一樣,並與外邦人擊掌。

  7. 他們的國滿了金銀,財寶也無窮;他們的地滿了馬匹,車輛也無數。

  8. 他們的地滿了偶像;他們跪拜自己手所造的,就是自己指頭所做的。

  9. 卑賤人屈膝;尊貴人下跪;所以不可饒恕他們。

  10. 你當進入巖穴,藏在土中,躲避耶和華的驚嚇和他威嚴的榮光。

  11. 到那日,眼目高傲的必降為卑;性情狂傲的都必屈膝;惟獨耶和華被尊崇。

  12. 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要臨到驕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都必降為卑;

  13. 又臨到利巴嫩高大的香柏樹和巴珊的橡樹;

  14. 又臨到一切高山的峻嶺;

  15. 又臨到高臺和堅固城牆;

  16. 又臨到他施的船隻並一切可愛的美物。

  17. 驕傲的必屈膝;狂妄的必降卑。在那日,惟獨耶和華被尊崇;

  18. 偶像必全然廢棄。

  19. 耶和華興起,使地大震動的時候,人就進入石洞,進入土穴,躲避耶和華的驚嚇和他威嚴的榮光。

  20. 到那日,人必將為拜而造的金偶像、銀偶像拋給田鼠和蝙蝠。

  21. 到耶和華興起,使地大震動的時候,人好進入磐石洞中和巖石穴裡,躲避耶和華的驚嚇和他威嚴的榮光。

  22. 你們休要倚靠世人。他鼻孔裡不過有氣息;他在一切事上可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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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