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鳥的血或是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神聖生命的尊重與血中救贖的奧秘:論利未記七章二十六節中上主的嚴正典章與慈愛保全


利未記 7: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鳥的血或是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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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希伯來文原文:

וְכָל־דָּם לֹא תֹאכְלוּ בְּכֹל מֹושְׁבֹתֵיכֶם לָעֹוף וְלַבְּהֵמָה׃


原文逐字解析:


一、 וְכָל־דָּם לֹא תֹאכְלוּ (Vekol-dam lo tochelu)

連接詞、代名詞、名詞與動詞組,意為「且所有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血」(Dam)在希伯來文化中象徵生命。上主以至高的公義定下此典章,禁止受造物隨意吞噬象徵生命的血。這並非單純的飲食禁令,而是呼喚子民存著謙卑與敬畏的心,承認唯有上主是生命的賜予者與主宰。


二、 בְּכֹל מֹושְׁבֹתֵיכֶם (bechol moshvoteichem)

介系詞、代名詞與名詞組,意為「在你們一切的住處」。

這顯明了律法的普遍性與神聖同在的無所不在。無論在聖幕或是私人的家中,子民都被召喚要活出聖潔的樣式。上主的信實貫穿於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使人在最平凡的居所中也能享有屬天的平安與秩序。


三、 לָעֹוף וְלַבְּהֵמָה (la-of vela-behemah)

介系詞與名詞組,意為「無論是鳥類或是牲畜」。

此分類涵蓋了海陸空域中可接觸的受造生命。上主以美善的慈愛保全生命的分別,藉此教導子民:生命是神聖的,不可將其視為等閒。透過這份節制,人的靈魂在憐憫中得以被磨練得更加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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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七章 全章引用


利未記 7:1

人獻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聖的。


利未記 7:2

人在哪裡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裡宰贖愆祭牲;其血要灑在壇的周圍。


利未記 7:3

又要獻上所有的脂油,就是肥尾巴與遮蓋內臟的脂油,


利未記 7:4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近腰窩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併取下。


利未記 7:5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獻給上主的火祭;這是贖愆祭。


利未記 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潔處吃;這是至聖的。


利未記 7:7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利未記 7:8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那所獻燔祭牲的皮。


利未記 7:9

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在煎盤上做的,並在鐵鏊上做的,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


利未記 7:10

凡素祭,無論是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利未記 7:11

人獻與上主平安祭的條例乃是如此:


利未記 7:12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利未記 7:13

要用有酵的餅和感謝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利未記 7:14

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奉給上主一個作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利未記 7:15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利未記 7:16

他所獻的若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利記記 7:17

但第三天剩下的祭肉,必須用火焚燒。


利未記 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利未記 7:19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潔淨的肉,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利未記 7:20

只是那肢體不潔淨的人吃了歸與上主的平安祭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 7:21

有人摸了什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畜類,或是不潔可憎的物,吃了歸與上主的平安祭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 7:22

上主曉諭摩西說:


利未記 7:23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


利未記 7:24

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其脂油可以做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


利未記 7:25

無論何人吃了獻給上主作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 7: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鳥的血或是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利未記 7:27

無論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 7:28

上主曉諭摩西說:


利未記 7:29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上主的,要從平安祭中取些奉給上主。


利未記 7:30

他親手帶來的,就是脂油和胸,要奉給上主作火祭,要把胸搖一搖,在上主面前作搖祭。


利未記 7:31

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


利未記 7:32

你們要從平安祭中取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


利未記 7:33

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那右腿必歸他作分。


利未記 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遠得的分。


利未記 7:35

這是亞倫和他子孫受膏的分,是從獻給上主火祭中取出來的,自從他們在承接祭司職任供奉上主的日子,


利未記 7:36

就是上主在膏他們的日子,吩咐以色列人給他們的。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遠得的分。


利未記 7:37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並承接聖職和平安祭的條例,


利未記 7:38

就是上主在西乃山吩咐摩西的日子,又是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上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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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命在於血:上主對受造物的聖潔主權


7:26 明令禁止吃血。這呼應了上帝在人類歷史初期所定下的原則,血不僅是生物流動的液體,更是生命的居所。


創世記 9:4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利未記 17: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上主以公義的典章,將生命的主權收歸自己。人若不吃血,便是在柔和的順服中承認自己並非生命的主。這份禁令保護了受造物的尊嚴,使子民在每一餐飯食中,都能紀念上主的恩典與供應,使心靈在信實的誡命中得享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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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嚴正的剪除與聖潔的界線:上主的公義治理


7:27 宣告了極其嚴厲的審判,凡吃血者必從民中剪除。這彰顯了上主對聖潔的要求是絕不妥協的。


申命記 12:23

只是你願意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希伯來書 10: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這份嚴厲並非缺乏慈愛,而是公義的護衛。上主藉此劃定聖潔與世俗、生命與毀滅的界線。這份警誡是為了使子民在敬畏中生活,不致因隨意與貪婪而迷失。當人選擇遵守典章,就是在這份嚴正的保護中,尋見了遠離罪惡的真正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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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祭司職分與平安的分別:恩典中的合宜供養


7:34-36 描述了上主如何從祭物中,將胸和腿分別出來供給祭司。這展現了上帝對僕人纖細的關懷與信實。


哥林多前書 9: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腓立比書 4:19

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上帝是供應的主。在複雜的獻祭條例中,上主不曾遺忘那些事奉祂的人。這種分配是美善的,保證了聖職人員在事奉中能享有平安的顧念。這份恩典不僅體現於物質,更在於屬靈的認可。凡甘心樂意獻給上主的,上主必在祂的公義中,將這份尊榮與供應傳遞給那忠心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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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終極血祭的預表:基督的憐憫與救贖


利未記中有關血的典章(7:26),最終指向了那更完美的救贖,使萬民在基督的血中得著潔淨。


約翰福音 6: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以弗所書 1: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舊約中禁止吃血,是為了將這寶貴的生命表徵保留給上主的祭壇。到了新約,基督那聖潔、無瑕疵的血一次獻上,成就了永恆的和平。這不僅是律法的完成,更是憐憫的頂點。我們在那位信實救主的恩惠中,不再受剪除的恐懼,而是藉著祂的血,與天父恢復了那和好、美善且充滿恩典的平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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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願我們在敬畏生命中彰顯上主的榮美


利未記七章二十六節的禁令,引導我們進入一個尊重生命、敬畏造物主的聖潔境界。


詩篇 36:9

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讓我們存著謙卑柔和的心,守住上主所定的聖潔界線。願在那位至高、公義、充滿信實與慈愛之上主的名下,我們能在生活的每一個點滴中,體現對生命的珍視。願主的平安如江河湧流,使我們在那永恆的救贖之血中,洗淨一切的污穢,成為聖潔的子民,直到進入祂那美善且充滿榮耀的安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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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利未記 7: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鳥的血或是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創世記 9:4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利未記 17: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申命記 12:23

只是你願意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希伯來書 10: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哥林多前書 9: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腓立比書 4:19

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約翰福音 6: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以弗所書 1: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詩篇 36:9

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利未記 7:5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獻給上主的火祭;這是贖愆祭。


利未記 7:15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利未記 7:27

無論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 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遠得的分。


利未記 7:38

就是上主在西乃山吩咐摩西的日子,又是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上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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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