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類燔祭的洗滌規定與全然歸主的神學意涵 利未記 1:13 要把鳥燒在壇上,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潔淨的全然奉獻:利未記 1:13 探討鳥類燔祭的洗滌規定與全然歸主的神學意涵

利未記 1:13

要把鳥燒在壇上,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利未記 1:13

要把鳥燒在壇上,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希伯來文原文

וְהִקְרִיב אֹתָהּ הַכֹּהֵן אֶת־כָּלָּהּ הַמִּזְבֵּחָה עֹלָה הִוא אִשֵּׁה רֵיחַ נִיחֹוחַ לַיהוָה׃

羅馬拼音轉寫

Wəhiqrîḇ ’ōṯāh hakōhēn ’eṯ-kōllāh hammizbēḥāh ‘ōlāh hî’ ’iššēh rêaḥ nîḥōaḥ layhwāh.

核心一:要把鳥燒在壇上 (וְהִקְרִיב אֹתָהּ הַכֹּהֵן אֶת־כָּלָּהּ הַמִּזְבֵּחָה Wəhiqrîḇ ’ōṯāh hakōhēn ’eṯ-kōllāh hammizbēḥāh)

  1. 「וְהִקְרִיב」(Wəhiqrîḇ):意為「祭司要獻上」。動詞強調了祭司在執行獻祭中的中介角色

  2. 「אֶת־כָּלָּהּ」(’eṯ-kōllāh):意為「全部」或「整個」。雖然鳥類獻祭的處理方式與牛羊不同(鳥類不剝皮),但強調全然的奉獻

  3. 上下文的關鍵步驟:此句省略了 1:15-16 詳細描述的除去嗉子(排泄物)和洗滌內臟的步驟,但這是在將鳥獻到壇上之前必須完成的潔淨過程

核心二: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לָה הִוא אִשֵּׁה רֵיחַ נִיחֹוחַ לַיהוָה ‘ōlāh hî’ ’iššēh rêaḥ nîḥōaḥ layhwāh)

  1. 「עֹלָה」(‘ōlāh):意為「燔祭」(字面意思為「上升的祭物」)。這是所有祭物中唯一完全燒盡全部歸給神的祭。

  2. 「אִשֵּׁה רֵיחַ נִיחֹוחַ לַיהוָה」(’iššēh rêaḥ nîḥōaḥ layhwāh):意為「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這句話是燔祭的標誌性結論,表明神悅納了這份完全的、毫無保留的奉獻。

利未記 1:13 總結了貧窮者所獻鳥類燔祭的最終目的:全然奉獻給神,並因此得到神的悅納


利未記第一章全章引用

利未記 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利未記 1: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利未記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上,使他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利未記 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利未記 1:5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四圍。

利未記 1:6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祭牲切成塊子。

利未記 1:7

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利未記 1:8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柴的火上。

利未記 1:9

但燔祭牲的內臟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 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未記 1:11

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利未記 1:12

要把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都要擺在壇上柴的火上;

利未記 1:13

但內臟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 1:14

人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給耶和華,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

利未記 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扭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利未記 1:16

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拋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未記 1:17

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把鳥燒在壇上、柴的火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一、全然奉獻的標準與普遍性

燔祭(‘ōlāh)是所有祭物中要求全然奉獻的類型——祭物全部被燒毀,沒有任何部分歸給獻祭者或祭司。利未記 1:13 透過鳥類燔祭再次確認了這個全然歸主的核心原則。

  1. 燔祭的屬靈意義:燔祭象徵著獻祭者對神全然的委身毫無保留的順服,以及生命的完全奉獻。鳥類燔祭的最終目的(「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與牛羊燔祭(1:9)完全相同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 普遍的適用性:鳥類(斑鳩或雛鴿 1:14)是獻祭者經濟能力不足時的替代品。神接納富人的公牛,也接納窮人的斑鳩。這體現了神要求的是奉獻的意願生命的全然,而非物質的價值

    馬可福音 12:43

    耶穌叫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神對完全奉獻的要求是普世性的,不受財富的限制。


二、潔淨的行動與代贖的基礎

鳥類燔祭的處理過程雖然簡化,但其強調的潔淨步驟(除去嗉子和髒物,1:16)與牛羊燔祭對內臟的洗滌(1:9, 13)具有一致的屬靈意義祭物必須是全然潔淨的

  1. 內臟的潔淨:在牛羊燔祭中,「內臟與腿要用水洗」(1:9, 13),這象徵著內心的潔淨,除去內在的污穢。在鳥類燔祭中,除去嗉子和髒物是同等的潔淨行為,確保獻給神的祭物是聖潔無瑕的。

    詩篇 51:10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2. 代贖的流血:燔祭雖然主要是奉獻,但也具備贖罪的功能(1:4)。在鳥類燔祭中,「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1:15)。流血贖罪核心象徵,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 9:22)。

    希伯來書 9:22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所有燔祭都預表了基督完美全然獻上代贖。祂是全然潔淨的祭物,藉著祂的血,成就了永恆的馨香之祭(以弗所書 5:2)。


三、火祭的馨香與神的悅納

利未記 1:13 以「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作結,這是神對祭物最關鍵的認可

  1. 火祭的媒介是神接納消費祭物的媒介,將祭物從物質界轉化為屬靈的馨香。這火象徵著神的聖潔審判,只有全然潔淨全然奉獻的祭物才能通過這火,成為悅納的香氣

    創世記 8:21

    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便立志行惡),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一切活物了。」

  2. 新約中的馨香之氣:新約將這概念應用於基督的獻上,以及信徒的善行。基督的犧牲是最終極的馨香之氣。

    以弗所書 5: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利未記 1:13 的簡潔結語,將貧窮人一隻雛鴿,與宇宙的主宰完全悅納聯繫起來,強調了敬虔的心意超越物質的價值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並且完整顯示出每句聖經的內容全文

利未記 1:13

要把鳥燒在壇上,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 1:9

但燔祭牲的內臟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 1:14

人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給耶和華,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

利未記 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扭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利未記 1:16

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拋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馬可福音 12:43

耶穌叫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利未記 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利未記 1: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利未記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上,使他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利未記 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利未記 1:5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四圍。

利未記 1:6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祭牲切成塊子。

利未記 1:7

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利未記 1:8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柴的火上。

利未記 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未記 1:11

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利未記 1:12

要把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都要擺在壇上柴的火上;

利未記 1:17

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把鳥燒在壇上、柴的火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詩篇 51:10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希伯來書 9:22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以弗所書 5: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創世記 8:21

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便立志行惡),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一切活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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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