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曼的惡意控告與以色列的獨特性 以斯帖記 3:8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個民族,散居在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滅絕的陰謀:以斯帖記 3:8 探討哈曼的惡意控告以色列的獨特性

以斯帖記 3:8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個民族,散居在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以斯帖記 3:8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個民族,散居在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希伯來文原文

וַיֹּ֣אמֶר הָמָ֗ן לַמֶּ֙לֶךְ֙ אֲחַשְׁוֵרֹ֔ושׁ יֶשְׁנֹו֙ עַם־אֶחָ֔ד מְפֻזָּ֥ר וּמְפֹרָ֖ד בֵּ֣ין הָֽעַמִּ֑ים בְּכֹ֗ל מְדִינֹ֛ות מַלְכוּתֶ֖ךָ וְדָתֵיהֶ֥ם שֹׁונֹ֤ות מִכָּל־עָם֙ וְאֶת־דָּתֵ֣י הַמֶּ֔לֶךְ אֵינָ֖ם עֹשִׂ֑ים וְלַמֶּ֥לֶךְ אֵין־שֹׁוֶ֖ה לְהַנִּחָֽם׃

羅馬拼音轉寫

Wayyō’mer Hāmān lammeleḵ ’Ăḥašwērôš yešnô ‘am-’eḥāḏ məpuzzār ûməpōrāḏ bên hā‘ammîm bəḵōl məḏînôṯ malḵûṯeḵā wəḏāṯêhem šōwnôṯ mikkl-‘ām wə’eṯ-dāṯê hammeleḵ ’ênām ‘ōśîm wəlammeleḵ ’ên-šōweh ləhannîḥām.

核心一:有一個民族,散居在王各省的民中 (יֶשְׁנֹו֙ עַם־אֶחָ֔ד מְפֻזָּ֥ר וּמְפֹרָ֖ד בֵּ֣ין הָֽעַמִּ֑ים yešnô ‘am-’eḥāḏ məpuzzār ûməpōrāḏ bên hā‘ammîm)

  1. 「עַם־אֶחָ֔ד」(‘am-’eḥāḏ)意為「一個民族」。哈曼在匿稱下進行控告,但其指控的對象是單一的、特殊的群體。

  2. 「מְפֻזָּ֥ר וּמְפֹרָ֖ד」(məpuzzār ûməpōrāḏ)意為「分散和分離」。這精確描述了以色列人在被擄後散居在波斯帝國各地的狀態。哈曼將這種分散描繪成危險,而非無害

核心二:他們的律例萬民的律例不同 (וְדָתֵיהֶ֥ם שֹׁונֹ֤ות מִכָּל־עָם֙ wəḏāṯêhem šōwnôṯ mikkl-‘ām)

  1. 「דָּתֵיהֶ֥ם」(ḏāṯêhem)意為「他們的律例、法律或規矩」(複數)。這指猶太人獨特的宗教和生活習俗,如守安息日、飲食條例、節期等。

  2. 「שֹׁונֹ֤ות」(šōwnôṯ)意為「不同、相異」。哈曼將猶太人獨特的信仰生活方式,描繪成不合群不服從的證據。

核心三: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וְאֶת־דָּתֵ֣י הַמֶּ֔לֶךְ אֵינָ֖ם עֹשִׂ֑ים וְלַמֶּ֥לֶךְ אֵין־שֹׁוֶ֖ה לְהַנִּחָֽם wə’eṯ-dāṯê hammeleḵ ’ênām ‘ōśîm wəlammeleḵ ’ên-šōweh ləhannîḥām)

  1. 哈曼指控猶太人「不作」(‘ōśîm)王的律例,這是不忠誠的罪名。

  2. 「אֵין־שֹׁוֶ֖ה」(’ên-šōweh)意為「不值得、沒有益處」。哈曼的結論是功利主義的:容許猶太人存留對王國沒有經濟或政治價值,反而會帶來潛在的危害

以斯帖記 3:8 是一份種族滅絕的控告書,它將猶太人宗教上的獨特性扭曲為政治上的叛國罪,充分展示了惡者如何利用偏見和恐懼來達到其毀滅選民的目的。


以斯帖記第三章全章引用

以斯帖記 3:1

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位在一切同僚之上。

以斯帖記 3:2

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有命如此;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

以斯帖記 3:3

在朝門的臣僕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

以斯帖記 3:4

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

以斯帖記 3:5

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就滿心忿怒。

以斯帖記 3:6

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以斯帖記 3:7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在哈曼面前,有人掣普珥,就是掣籤,定月日,要殺滅猶大人,直到十二月,就是亞達月。

以斯帖記 3:8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個民族,散居在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以斯帖記 3:9

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將他們滅絕;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送入王庫。」

以斯帖記 3:10

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

以斯帖記 3:11

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

以斯帖記 3:12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蓋上王的戒指,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總督、省長,和各省各族的首領。

以斯帖記 3:13

用驛卒將詔書送到王的各省,吩咐滅絕盡淨所有的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天之內,就是十二月亞達月十三日,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

以斯帖記 3:14

旨意的抄本,頒發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那日。

以斯帖記 3:15

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驚惶。


一、屬世政權的功利主義屬靈的對抗

哈曼對王提出的控告(3:8)是極具政治煽動性的。他沒有提到猶太人的宗教信仰,而是將其包裝成對國家利益的威脅,即「容留他們與王無益」。這控告基於三個核心主張:

  1. 分散性(潛在的叛亂風險)。

  2. 獨特性(不合群,不可信賴)。

  3. 違法性(不守王的律例)。

哈曼利用猶太人獨特的律例作為其不忠誠的證據。猶太人對安息日和飲食條例的堅持,使他們在波斯帝國的大熔爐中顯得格格不入。然而,這獨特性並非叛國,而是他們對獨一真神律法的順服,這直接呼應了摩西的教訓

【申命記 4: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哈曼將猶太人「與萬民的律例不同」這一事實,扭曲為政治上的罪名。這本質上是屬靈爭戰屬世權力層面上的體現。


二、分散中的盟約:猶太人在列國中的見證

哈曼指出猶太人是「散居在王各省的民中」(3:8)。這「分散」是神對以色列不忠的懲罰(申命記 28:64),但神在懲罰中仍然保留了盟約的恩典

【申命記 28:64】

耶和華必使你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在那裏必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木頭石頭的神。

儘管他們分散,神卻始終保守他們。以斯帖記的事件表明,即使沒有先知和明顯的神蹟,神的護理仍藉著以斯帖和末底改的行動在幕後運作。哈曼試圖在一天之內滅絕盡淨(3:13),這是對神與以色列立約信實的直接挑戰。

在新約中,教會作為屬靈的以色列,也被分散在世界各地,成為世上的光(馬太福音 5:14)。

【彼得前書 2: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猶太人(和基督徒)的獨特性,是他們蒙神揀選的標記,而不是被滅絕的理由。


三、滅絕代價救贖行動

哈曼的陰謀極其惡毒,不僅要滅絕所有猶大人,還許諾捐一萬他連得銀子(3:9)作為滅絕的代價,這是一個天文數字。這表明哈曼對猶太人的仇恨遠超過他對財富的貪婪。

哈曼的狂傲自私最終導致了他的自取滅亡,如同舊約中的許多惡人一樣:

【箴言 16:18】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哈曼最終被掛在他為末底改預備的木架上(以斯帖記 7:10),這完美地體現了惡人自食其果公義法則

以斯帖記 3:8 揭示了反猶主義的永恆主題:將猶太人的信仰和文化獨特性視為對國家統一世俗權威的威脅。然而,神的選民(無論是古代的以色列還是後來的教會)所面臨的每一次迫害,都是神顯明祂拯救大能堅立祂永恆盟約的機會。以斯帖記的救贖故事,是神在萬國中保守祂子民微型預演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並且完整顯示出每句聖經的內容全文

【以斯帖記 3:8】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個民族,散居在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申命記 4: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申命記 28:64】

耶和華必使你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在那裏必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木頭石頭的神。

【彼得前書 2: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以斯帖記 3:9】

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將他們滅絕;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送入王庫。

【以斯帖記 7:10】

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預備的木架上。王的忿怒這才止息。

【箴言 16:18】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以斯帖記 3:1】

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位在一切同僚之上。

【以斯帖記 3:2】

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有命如此;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

【以斯帖記 3:3】

在朝門的臣僕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

【以斯帖記 3:4】

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

【以斯帖記 3:5】

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就滿心忿怒。

【以斯帖記 3:6】

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以斯帖記 3:7】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在哈曼面前,有人掣普珥,就是掣籤,定月日,要殺滅猶大人,直到十二月,就是亞達月。

【以斯帖記 3:10】

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

【以斯帖記 3:11】

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

【以斯帖記 3:12】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蓋上王的戒指,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總督、省長,和各省各族的首領。

【以斯帖記 3:13】

用驛卒將詔書送到王的各省,吩咐滅絕盡淨所有的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天之內,就是十二月亞達月十三日,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

【以斯帖記 3:14】

旨意的抄本,頒發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那日。

【以斯帖記 3:15】

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驚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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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