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公義的準則與誠實生命的歸回:論以西結書十八章八節中上主的典章與誠實的治理
以西結書 18:8
未曾向人放債取利,也未曾向人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人與人之間按誠實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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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希伯來文原文:
בַּנֶּשֶׁךְ לֹא־יִתֵּן וְתַרְבִּית לֹא יִקָּח מֵעָוֶל יָשִׁיב יָדוֹ מִשְׁפַּט אֱמֶת יַעֲשֶׂה בֵּין אִישׁ לְאִישׁ׃
原文逐字解析:
一、 בַּנֶּשֶׁךְ לֹא־יִתֵּן (ban-neshek lo-yitten)
介系詞、名詞與動詞,意為「他不以利息借出」。
「利息」(Neshek)的原意有「咬」之意。在上帝慈愛的律法中,對於貧窮弟兄的眷顧應出於純淨的憐憫,而非剝削。這體現了上主對卑微者的保護,要求屬祂的子民在財務往來中展現聖潔的恩典。
二、 וְתַרְבִּית לֹא יִקָּח (ve-tarbit lo yiqach)
連接詞、名詞與動詞,意為「也不取利潤」。
「利潤」(Tarbit)指增加。上帝要求子民不因他人的困苦而增加自己的貲財。這種柔和的謙卑與對鄰舍的慈愛,是上主公義治權的具體表現。
三、 מֵעָוֶל יָשִׁיב יָדוֹ (me-avel yashiv yado)
介系詞、名詞與動詞組,意為「從不義中收回他的手」。
「收回」(Shuv)與「悔改」同字根。這不僅是行為的克制,更是心靈的轉向。上帝的信實引導人遠離那損人利己的惡道,轉向那能帶來真實平安的正直之路。
四、 מִשְׁפַּט אֱמֶת יַעֲשֶׂה (mishpat emet ya'aseh)
名詞與動詞,意為「他施行誠實的判斷」。
「誠實」(Emet)包含真理與信實。在人與人之間(ben ish le-ish)的互動中,按真理判斷是上帝聖潔形象的反映。這保證了社會整體的平安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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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第十八章 全章引用
以西結書 18:1
上主的話又臨到我說:
以西結書 18:2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了呢?
以西結書 18:3
主上主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用這俗語。
以西結書 18:4
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怎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以西結書 18:5
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以西結書 18:6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經期內親近婦人;
以西結書 18:7
未曾欺壓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以西結書 18:8
未曾向人放債取利,也未曾向人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人與人之間按誠實判斷;
以西結書 18:9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上主說的。
以西結書 18:10
他若生一個兒子,是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的任何一件善事,
以西結書 18:11
反倒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又玷污鄰舍的妻,
以西結書 18:12
欺壓貧寒和窮苦的人,搶奪人的物件,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行可憎的事,
以西結書 18:13
向人放債取利,也向人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了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必歸到他身上。
以西結書 18:14
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不照樣去做:
以西結書 18:15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
以西結書 18:16
未曾欺壓人,未曾扣留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以西結書 18:17
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人放債取利,也未曾向人多要,他謹守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以西結書 18:18
至於他父親,因為他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以西結書 18:19
你們還說:兒子為什麼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以西結書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義必歸自己,惡人的惡也必歸自己。
以西結書 18:21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謹守我的一切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以西結書 18:22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
以西結書 18:23
主上主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而存活嗎?
以西結書 18:24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不忠而在其中死亡。
以西結書 18:25
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以西結書 18:26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在其中,是因所行的罪孽死亡。
以西結書 18:27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靈魂救活。
以西結書 18:28
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以西結書 18:29
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以西結書 18:30
所以主上主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悔改,離開你們一切的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
以西結書 18:31
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造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
以西結書 18:32
主上主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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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憐憫貧窮與財務的聖潔:上主恩典的分配
18:8 提及不放債取利,這呼應了上帝在西乃山賜下的慈愛法規。上帝不願其子民因困厄而被利息「吞吃」。
出埃及記 22: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也不可在他身上加增利息。
利未記 25:35-37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窮乏,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與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不可向他多要。
上主是信實的,祂應許眷顧那憐憫窮乏的人。這種財務上的克制與柔和,展現了信徒對上主供應的完全信靠。當子民按上帝聖潔的旨意行事,不以利息剝削弟兄,便是活出了那從上頭而來的平安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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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縮手不作罪孽與誠實判斷:心靈的轉回與真理的彰顯
18:8 中「縮手不作罪孽」與「按誠實判斷」呼應了先知書中對社會公義與誠實的渴求。
撒迦利亞書 8:16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在城門口按真理行平安的判斷。
詩篇 15:1-2
上主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上帝的公義不只是抽象的觀念,而是具體表現在人際關係的誠實中。當人願意「縮手」不染指不義之財,他的內心便得著真正的平安。上帝是憐憫的,祂賜下聖靈感化人心,使人能以信實的態度處理各樣爭端。這份美善的判斷,穩固了上帝在子民中設立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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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各人擔當自己的罪孽:神聖公義的個人責任
十八章全章的主旨在於糾正「父親吃酸葡萄,兒子牙酸」的俗語,強調了上帝公義審判的精準與公平。
申命記 24:16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當因自己的罪。
羅馬書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上主的信實體現在祂對每一份生命的獨立看待。祂不偏待人,也不將無辜者定罪。這種聖潔的公義使每個人都能在上帝面前謙卑,知道生命的主權在於主。父親的惡不致滅絕兒子的生機,只要兒子行正直的事(18:17),他在上帝的慈愛中必定存活。這給予了卑微與受苦之人極大的安慰與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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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悔改的呼喚與新心的賜予:生命最終的救贖與存活
以西結書 18:31-32 的結語展現了上主最深切的慈愛與憐憫:祂不喜悅人滅亡,乃願人回頭。
詩篇 51:10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提摩太前書 2:4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上主的慈愛是那引導罪人悔改的力量。祂吩咐子民拋棄罪過並求取「新心和新靈」,這預示了新約中恩典的應許。上帝的公義與憐憫在此完美融合:雖然犯罪的必死亡,但回頭離開惡行的必存活(18:21)。這份平安的轉機,顯示了上主是信實守約的主,祂始終張開雙臂,等待流浪的靈魂回歸祂聖潔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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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願我們在主公義與誠實的道中穩行平安
以西結書十八章八節的教訓,引導我們在世俗的財務與人際往來中,持守聖潔與信實。
詩篇 119:1-2
行為完全、遵行上主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
讓我們以柔和謙卑的心,領受上主的律例。願在那位至高、公義、充滿信實與慈愛之上主的名下,我們能「縮手」遠離罪孽,以誠實待人。願主的恩典更新我們的心靈,使我們在公義的路徑上行走,不因世俗的私慾而動搖,反要在主所賜的新靈中,得享永恆的平安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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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以西結書 18:8
未曾向人放債取利,也未曾向人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人與人之間按誠實判斷。
出埃及記 22: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也不可在他身上加增利息。
利未記 25:35-37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窮乏,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與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不可向他多要。
撒迦利亞書 8:16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在城門口按真理行平安的判斷。
詩篇 15:1-2
上主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申命記 24:16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當因自己的罪。
羅馬書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詩篇 51:10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提摩太前書 2:4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詩篇 119:1-2
行為完全、遵行上主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
以西結書 18:4
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怎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以西結書 18:9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上主說的。
以西結書 18:23
主上主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而存活嗎?
以西結書 18:31
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造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
以西結書 18:32
主上主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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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