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11:21 「惡人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義人的後裔必得拯救。」

 

連手之惡與義人之救:從箴言 11:21 探討上帝公義的終極判定與餘種的指望

箴言 11:21

「惡人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義人的後裔必得拯救。」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箴言 11:21 是智慧文學中關於報應規律的強烈宣言,揭示了人類集體力量在上帝公義審判面前的虛無。

希伯來文原文:

יָ֤ד לְיָ֨ד ׀ לֹא־יִנָּ֘קֶ֤ה רָּ֑ע וְזֶ֖רַע צַדִּיקִ֣ים נִמְלָֽט׃

羅馬拼音轉寫:

Yāḏ lə-yāḏ lō-yinnā-qeh rā‘; wə-ze-ra‘ ṣad-dî-qîm nim-lāṭ.

核心單詞解析:

  1. 連手 (יָ֤ד לְיָ֨ד, Yāḏ lə-yāḏ): 直譯為「手與手」。這是一種慣用語,描述結盟、立約或集體性的行動。它暗示惡人試圖透過群體的力量、共謀或社會性的共識來對抗律法,以為人數優勢可以逃避刑罰。

  2. 必不免受罰 (לֹא־יִנָּ֘קֶ֤ה, lō-yinnā-qeh): 字根 nā-qāh 意為「被宣告無罪」或「不受影響」。加上否定詞後,強調了上帝公義的必然性,沒有任何豁免權。

  3. 惡 (רָּ֑ע, rā‘): 在此指代行惡的人或是邪惡的本質。

  4. 後裔 (וְזֶ֖רַע, ze-ra‘): 字面意思是「種子」。這不僅指義人本身,更強調上帝的慈愛延伸至後代,形成一種屬靈的傳承。

  5. 得拯救 (נִמְלָֽט, nim-lāṭ): 意為「逃脫」、「被救拔」。相對於惡人的束手就擒,義人及其後代是在危難中被上帝親自護送出險境。


箴言 第十一章 全章引用

箴言 11:1

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

箴言 11:2

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更有智慧。

箴言 11:3

正直人的純正必引導自己;奸詐人的乖僻必毀滅自己。

箴言 11:4

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唯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箴言 11:5

完全人的公義必修平他的路;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

箴言 11:6

正直人的公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

箴言 11:7

惡人一死,他的指望就滅絕;罪人的盼望也必破滅。

箴言 11:8

義人得脫離患難,有惡人來代替他。

箴言 11:9

不虔敬的人用口敗壞鄰舍;義人卻因知識得救。

箴言 11:10

義人享福,合城喜樂;惡人滅亡,人便歡呼。

箴言 11:11

城因正直人祝福便高舉,卻因惡人的口就傾覆。

箴言 11:12

藐視鄰舍的,毫無智慧;明哲人卻靜默不言。

箴言 11:13

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心中誠實的,遮隱事情。

箴言 11:14

無智謀,民就敗落;謀士多,人便安居。

箴言 11:15

為外人作保的,必受虧損;恨惡擊掌的,卻得安穩。

箴言 11:16

恩德的婦女得尊榮;強暴的男子得資財。

箴言 11:17

仁慈的人善待自己;殘忍的人擾害己身。

箴言 11:18

惡人經營,得虛浮的工價;撒義種的,得實在的果效。

箴言 11:19

恆心為義的,必得生命;追求邪惡的,必致死亡。

箴言 11:20

心中乖僻的,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完全的,為他所喜悅。

箴言 11:21

惡人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義人的後裔必得拯救。

箴言 11:22

婦女美貌而無見識,如同金環戴在豬鼻上。

箴言 11:23

義人的心願盡得好處;惡人的指望致感憤怒。

箴言 11:24

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

箴言 11:25

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連自己也得滋潤。

箴言 11:26

屯積五穀的,民必咒詛他;情願出賣的,人必為他祝福。

箴言 11:27

懇切求善的,就求得恩惠;惟獨求惡的,惡必臨到他身上。

箴言 11:28

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

箴言 11:29

擾害己家的,必承受清風;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僕人。

箴言 11:30

義人所結的果子就是生命樹;有智慧的,必能得人。

箴言 11:31

看哪,義人在世尚且受報,何況惡人和罪人呢?


一、 集體之惡的虛幻:人數不能抵銷公義

箴言 11:21 開宗明義指出「惡人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在聖經歷史中,人類多次試圖透過集體力量來挑戰上帝的權威或對抗其法則,但最終都歸於失敗。

  1. 巴別塔的教訓:

    當人類「連手」想要建造通天塔時,上帝的審判隨即來到。

創世記 11:4-6

「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1. 集體作孽的禁令:

    律法明文禁止信徒隨從多數人行惡,因為多數不代表真理。

出埃及記 23:2

「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二、 義人的生命傳承:後裔得救的應許

箴言 11:21 的後半段提供了極大的安慰:「義人的後裔必得拯救」。這顯示出上帝的報應原則不僅針對個人,祂的恩典更具有延續性。

  1. 慈愛直到千代:

    上帝的聖約應許總是包含著對後代的眷顧。

出埃及記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1. 義人後裔的生存保障:

    大衛在詩篇中見證了上帝對義人及其子孫的供應。

詩篇 37:25-26

「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他終日恩待人,借給人;他的後裔也蒙福。」


三、 萬事相互效力:在公義中的發旺與跌倒

箴言 11 章頻繁對比義人與惡人的結局。21 節的受罰與拯救,呼應了全章關於「生命樹」與「跌倒」的主題。

  1. 生命樹的果子:

    義人的行為會結出長存的影響力。

箴言 11:30

「義人所結的果子就是生命樹;有智慧的,必能得人。」

  1. 倚仗虛浮者的傾覆:

    惡人倚仗的財物、人脈(連手)在審判的日子毫無功用。

箴言 11:28

「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


四、 結論:在末世審判中的終極盼望

箴言 11:21 提醒我們,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即使在一個邪惡集結、不法之事增多的時代,信徒不應被「惡人連手」的權勢所震懾。上帝的眼中看重的是那「行事完全」(11:20)的個人與其「種子」(後裔)。

這節經文在救贖歷史中最終指向了基督——那唯一的完全義人。因著祂的「義」,我們這些屬祂的「後裔」才能在最終的審判中「必得拯救」。我們所要做的,是遠離集體行惡的誘惑,扎根於上帝的話語,成為那發旺如青葉的義人,為後代留下敬虔的屬靈資產。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箴言 11:21

惡人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義人的後裔必得拯救。

創世記 11:4-6

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出埃及記 23:2

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出埃及記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詩篇 37:25-26

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他終日恩待人,借給人;他的後裔也蒙福。

箴言 11:30

義人所結的果子就是生命樹;有智慧的,必能得人。

箴言 11:28

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

(箴言第十一章 1-31 節全章經文已在論文中完整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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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