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
肉身的成全與聖靈的入門:論《加拉太書》中因信稱義的真義
這節來自新約書信《加拉太書》
的經文,
是使徒保羅對加拉太教會那份錯誤教導的回應。
在教會中,
有人主張信徒除了信靠耶穌基督,
還必須遵守律法,
特別是割禮,
才能最終被神悅納、
得以成全。
保羅以一個強烈的反問句,
將這份錯誤的觀念徹底駁斥。
這句話的希臘文原文為:「οὕτως ἀνόητοί ἐστε; ἐναρξάμενοι πνεύματι, νῦν σαρκὶ ἐπιτελεῖσθε;」
(houtōs anoiētoi este? enarxamenoi pneumati, nyn sarki epiteleisthe?)。
這段經文中的每一個詞語都充滿了深邃的神學意義。
開頭的「οὕτως ἀνόητοί ἐστε」(houtōs anoiētoi este),
「你們是這樣無知嗎?」,
這是一個充滿情感與責備的反問。
「ἀνόητοι」(anoiētoi)
意為「無知、
不聰明」,
這不僅僅是對他們缺乏知識的責備,
更是對他們那份偏離真理的愚蠢行為的痛心。
接著,
這節經文的核心,
在於兩個關鍵的動詞:「ἐναρξάμενοι」(enarxamenoi)
和「ἐπιτελεῖσθε」(epiteleisthe)。
「ἐναρξάμενοι」(enarxamenoi)
意為「開始、
開端」,
強調了他們那份信心的旅程是藉著「πνεύματι」(pneumati),
「聖靈」
而開始的。
而「ἐπιτελεῖσθε」(epiteleisthe)
意為「完成、
成全、
終結」,
則指向了那份生命最終的成聖。
保羅將這兩者進行了尖銳的對比:
你們那份開始於「聖靈」
的旅程,
如今卻想要藉著「σαρκὶ」(sarki),
「肉身」
來完成嗎?
這份「肉身」,
指的是人類自身的努力、
律法主義的行為,
以及那份想要藉著自身努力來取悅神的嘗試。
保羅在此強烈地宣告:那份起始於神的恩典與聖靈的工作,
絕不能藉著人那有限、
有罪的肉身來完成。
本篇論文將從《加拉太書 3:3》
這份關於靈與肉身之間對比的真理出發,
探討聖經如何將因信稱義的原則視為基督徒生命的堅實根基,
並藉由新約中相關經文的呼應,
來闡明這份真理是我們在面對生命的一切艱難與誘惑時,
得以活出充滿平安與自由之生命的唯一途徑。
這節經文的緊密上下文,
提供了理解這份應許的寬廣背景。
《加拉太書》
第三章是保羅對因信稱義教義最為集中的闡述。
他藉著亞伯拉罕的例子,
證明了那份神對人的應許,
早於律法的頒布。
全文引用如下:
【加拉太書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加拉太書 3: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加拉太書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
【加拉太書 3: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豈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加拉太書 3: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加拉太書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加拉太書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拉太書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拉太書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書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加拉太書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 3: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就是人的合約,既經確定,就沒有人能廢棄或加增。】
【加拉太書 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拉太書 3: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以致應許歸於虛空。】
【加拉太書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加拉太書 3: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加拉太書 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人設立的;神卻是一位。】
【加拉太書 3: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命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加拉太書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加拉太書 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律法之下訓蒙的了。】
【加拉太書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加拉太書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加拉太書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加拉太書 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一、聖靈的入門:救恩的開端與信心的基石
【以弗所書 1: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羅馬書 8: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加拉太書 3:3》
的第一個核心概念是「靠聖靈入門」。
這句話強烈地宣告了救恩的開端,
並非來自我們自身的任何行為,
而是來自那份來自聖靈的感動與啟示。
保羅在《以弗所書》
中也明確地闡明了這份真理。
當我們聽見那使人得救的福音,
並以信心回應時,
我們就受了聖靈為印記。
這份印記是神那份主權的宣告,
它保證了我們那份與神的關係是真實而永恆的。
這份聖靈的入門,
也意味著我們那份生命的屬性發生了根本的轉變。
《羅馬書》
提醒我們,
人若沒有基督的靈,
就不是屬基督的。
這表明了那份起始於聖靈的工作,
是我們那份屬靈生命得以展開的必要條件。
這份「入門」,
是我們那份因信稱義旅程的第一步,
也是唯一的一步,
是我們那份一切努力都無法替代的。
二、肉身的成全:律法主義的陷阱與恩典的釋放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加拉太書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加拉太書 3:3》
的第二個核心概念是那份想要「靠肉身成全」
的錯誤觀念。
保羅在此強烈地反對了那份想要在神的恩典之外,
加上律法、
加上行為的嘗試。
這份錯誤的觀念,
在《羅馬書》
中得到了最為集中的闡明:「凡有血氣的,
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律法的作用,
不是為了使人稱義,
而是為了使人「知罪」,
讓我們清楚地看見我們那份無法達到神聖潔標準的無助與無能。
保羅在《加拉太書》
中再次重複了這份真理:「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這份「肉身的成全」,
是一種想要藉著自身努力來贏得神恩典的徒然嘗試。
它將我們從那份來自基督的自由中,
重新帶回到那充滿捆綁與重擔的律法之下。
它將我們那份對神的信心,
轉變為那份對自身行為的驕傲,
使我們那份原本充滿喜樂的旅程,
變成了那份充滿壓力與焦慮的重擔。
三、生命的成全:神在我們身上持續的工作
【腓立比書 1:6】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哥林多前書 1:8】
【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
雖然《加拉太書 3:3》
強烈地批判了那份想要靠肉身「成全」
的觀念,
但它並沒有否定那份生命最終得以成聖的必要性。
這份成聖的過程,
並非來自我們自身的努力,
而是來自神那份持續在我們那份生命中的工作。
保羅在《腓立比書》
中明確地宣告:「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
必成全這工,
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這份「成全」,
是神自己的工作,
是那份起始於聖靈的恩典,
得以最終圓滿的那份恩典。
這份成全,
是我們那份對神信心的最終保障。
同樣,
在《哥林多前書》
中,
保羅也明確地宣告了神那份堅固我們到底的信實。
我們那份在生命中的掙扎、
失敗,
並不能夠阻止神那份在我們生命中持續的工作。
祂將那份起始於聖靈的恩典,
帶領到那份最終的榮耀。
這份「成全」,
是我們那份聖潔與事奉的根本,
也是我們那份盼望得以堅定不移的最終保障。
結語:在恩典中活出自由的生命
【加拉太書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
這節簡短卻充滿力量的經文,
為我們提供了一份深刻的屬靈洞見。
它提醒我們,
我們那份與神的關係,
是完全建立在那份來自基督的恩典之上,
而不是建立在我們自身的任何努力之上。
這份「聖靈入門」
的真理,
將我們從那份充滿重擔與捆綁的律法主義中徹底釋放出來。
同時,
它也警告我們,
不要在我們那份生命得以成聖的旅程中,
重新回到那份想要靠「肉身」
來贏得神悅納的錯誤觀念中。
我們那份因信稱義的自由,
是我們那份生命得以在恩典中持續成長的唯一基礎。
願我們都能夠在每一個生命的抉擇中,
回想這份來自《加拉太書》
的應許,
並在聖靈的引導下,
活出那份充滿自由與恩典的生命見證。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加拉太書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加拉太書 3: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加拉太書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
【加拉太書 3: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豈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加拉太書 3: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加拉太書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加拉太書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拉太書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拉太書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書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加拉太書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 3: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就是人的合約,既經確定,就沒有人能廢棄或加增。】
【加拉太書 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拉太書 3: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以致應許歸於虛空。】
【加拉太書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加拉太書 3: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加拉太書 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人設立的;神卻是一位。】
【加拉太書 3: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命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加拉太書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加拉太書 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律法之下訓蒙的了。】
【加拉太書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加拉太書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加拉太書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加拉太書 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以弗所書 1: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羅馬書 8: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加拉太書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腓立比書 1:6】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哥林多前書 1:8】
【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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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