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的界限與神聖的主權:利未記 24:16 探討褻瀆的嚴重性與公義的執行
利未記 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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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利未記 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希伯來文原文
וְנֹקֵ֣ב ׀ שֵׁם־יְהוָ֗ה מ֣וֹת יוּמָ֔ת רָג֤וֹם יִרְגְּמוּ־בֹו֙ כָּל־הָ֣עֵדָ֔ה כַּגֵּר֙ כָּֽאֶזְרָ֔ח כִּֽי־נָקַב֙ אֶת־הַשֵּׁ֔ם יוּמָֽת׃
羅馬拼音轉寫
Wənoqēḇ šēm-YHWH môṯ yûmāṯ rāḡōm yirḡəmû-ḇō ḵol-hā-‘ēdâ kagēr kā-’ezrāḥ kî-nāqaḇ ’eṯ-haššēm yûmāṯ.
核心一:那褻瀆耶和華名的 (וְנֹקֵ֣ב ׀ שֵׁם־יְהוָ֗ה Wənoqēḇ šēm-YHWH)
「נֹקֵ֣ב」(noqēḇ)意為「刺穿、咒罵、發音」。這個詞在這裡特指用輕蔑、咒罵或詛咒的方式稱呼或使用神的名字(耶和華,YHWH)。這是一種直接挑戰神聖權威的行為。
「שֵׁם־יְהוָ֗ה」(šēm-YHWH)意為「耶和華的名」。名字代表本體和全部屬性,褻瀆神的名就是褻瀆神的本體、榮耀和主權。
核心二: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 (מ֣וֹת יוּמָ֔ת רָג֤וֹם יִרְגְּמוּ־בֹו֙ כָּל־הָ֣עֵדָ֔ה môṯ yûmāṯ rāḡōm yirḡəmû-ḇō ḵol-hā-‘ēdâ)
「מ֣וֹת יוּמָ֔ת」(môṯ yûmāṯ)意為「他必確實地被治死」。這是一種強調句式,表示判決的必然性與嚴肅性。
「רָג֤וֹם יִרְגְּמוּ־בֹו֙ כָּל־הָ֣עֵדָ֔ה」(rāḡōm yirḡəmû-ṿō ḵol-hā-‘ēdâ)意為「全會眾必用石頭打他」。強調刑罰的執行是全民的責任,以保持社群的聖潔。
核心三: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 (כַּגֵּר֙ כָּֽאֶזְרָ֔ח kagēr kā-’ezrāḥ)
「כַּגֵּר֙」(kagēr)意為「像寄居的」;「כָּֽאֶזְרָ֔ח」(kā-’ezrāḥ)意為「像本地人」。這確立了律法的普世性原則,即在聖潔的以色列社群中,所有人都必須遵守同樣的道德與宗教標準。
利未記 24:16 體現了以色列立約群體中對神聖主權的至高保護,將褻瀆神名視為最嚴重的罪行,並要求以集體性的死刑來潔淨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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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二十四章全章引用
利未記 24: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利未記 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
利未記 24:3
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 24:4
他要在精金燈臺上常常收拾燈盞。
利未記 24:5
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餅要用兩伊法十分之一的細麵。
利未記 24:6
要把餅擺列兩行,每行六個,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利未記 24:7
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記念,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未記 24:8
每安息日,要常將這餅擺在耶和華面前,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
利未記 24:9
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吃,他們要在聖處吃,因為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這是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 24:10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與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鬥。
利未記 24:11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在爭鬥的時候,褻瀆了耶和華的名,並且咒罵,就有人把他帶到摩西那裏。(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利未記 24:12
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裏,要得耶和華明白的指示。
利未記 24:1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利未記 24:14
「把那咒罵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按手在他頭上,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
利未記 24:15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咒罵神的,必擔當他的罪。
利未記 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利未記 24:17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利未記 24: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利未記 24:19
人若使他鄰舍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利未記 24: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利未記 24: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利未記 24:22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未記 24:23
於是摩西將這話曉諭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罵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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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聖潔的維護:對神至高主權的界定
利未記 24:16 的嚴厲判決,必須從神學的宏觀角度來理解:耶和華是聖潔的,祂的名代表了祂的榮耀、能力和立約的信實。在以色列這個被揀選的聖潔群體中,對神名的褻瀆,是對整個立約關係的根本性破壞。
這道律法呼應了十誡中的第三誡:
【出埃及記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妄稱」不僅是輕率地使用,更包括惡意地咒罵或假借神的名義起誓卻不履行。利未記 24:16 則明確指出,直接褻瀆(咒罵)神名的行為,其罪責等同於殺人【利未記 24:17】,因為它觸犯了神聖生命的源頭。這種嚴苛的處罰,正是為了教導以色列人:
【利未記 19:2】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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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法的普世性:寄居者與本地人的平等標準
經文明確指出:「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利未記 24:16】。這一原則在 24:22 再次強調:「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 24:22】。
在古代近東,法律通常對本地人和外來者採取不同的標準,但以色列的律法卻要求一致的司法標準,特別是在涉及倫理和宗教聖潔的核心領域。這是因為:
神的普世主權:耶和華不僅是以色列的神,也是萬有的主宰,其聖潔要求適用於所有住在祂子民中間的人。
社會的潔淨:罪惡的行為,無論出自誰,都會使整個社群沾染污穢,正如利未記前面章節所定義的那樣。
這與摩西五經中多處要求善待寄居者的經文並不矛盾,反而是一種對寄居者權利的保障和義務的明確:他們享有以色列的社會權益,但同時也必須遵守維護以色列聖潔立約身份的律法。
【出埃及記 22:21】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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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約的對比:恩典下的言語界線
雖然利未記 24:16 在舊約中要求以死刑懲罰褻瀆神名的罪,但在基督的新約恩典下,律法的精神要求信徒以更嚴格的標準約束自己的言語,以榮耀神的名。耶穌自己也警告過言語的力量及其帶來的審判:
【馬太福音 12:36】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在新約中,褻瀆聖靈被視為一種不可饒恕的罪【馬太福音 12:31】,因為這拒絕了聖靈在基督裏的救贖工作。雖然外在的刑罰已經由基督的犧牲所代替,但褻瀆的屬靈嚴重性並未減輕。
因此,利未記 24:16 的嚴厲,旨在提醒新約信徒,應當以極度的敬畏來對待神的名和祂的作為。我們的言語應當是讚美、感恩與敬拜,而非褻瀆或咒詛:
【歌羅西書 3:17】
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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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聖經經文清單並且完整顯示出每句聖經的內容全文
【利未記 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利未記 24:17】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出埃及記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利未記 19:2】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利未記 24:22】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出埃及記 22:21】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馬太福音 12:36】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馬太福音 12: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歌羅西書 3:17】
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
【利未記 24: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利未記 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
【利未記 24:3】
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 24:4】
他要在精金燈臺上常常收拾燈盞。
【利未記 24:5】
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餅要用兩伊法十分之一的細麵。
【利未記 24:6】
要把餅擺列兩行,每行六個,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利未記 24:7】
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記念,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未記 24:8】
每安息日,要常將這餅擺在耶和華面前,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
【利未記 24:9】
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吃,他們要在聖處吃,因為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這是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 24:10】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與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鬥。
【利未記 24:11】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在爭鬥的時候,褻瀆了耶和華的名,並且咒罵,就有人把他帶到摩西那裏。(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利未記 24:12】
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裏,要得耶和華明白的指示。
【利未記 24:1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利未記 24:14】
「把那咒罵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按手在他頭上,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
【利未記 24:15】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咒罵神的,必擔當他的罪。
【利未記 24: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利未記 24:19】
人若使他鄰舍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利未記 24: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利未記 24: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利未記 24:23】
於是摩西將這話曉諭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罵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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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