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之道的經濟倫理:申命記 15:2 論豁免與國度的公義
申命記 15:2
到了一切豁免年的時候,各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已宣告了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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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申命記 15:2
到了一切豁免年的時候,各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已宣告了豁免。
希伯來文原文
וְזֶה דְּבַר הַשְׁמִטָּה שָׁמוֹט כָּל־בַּעַל מַשֵּׁה יָדוֹ אֲשֶׁר יַשֶּׁה בְּרֵעֵהוּ לֹא־יִגֹּשׂ אֶת־רֵעֵהוּ וְאֶת־אָחִיו כִּי־קָרָא שְׁמִטָּה לַיהוָה׃
羅馬拼音轉寫
Wəzeh d’var haš-šəmiṭṭāh šāmôṭ kol-ba‘al maššēh yādô ’ăšer yaššeh bərē‘ēhû lō’-yiggōš ’eṯ-rē‘ēhû wə’eṯ-’āḥîw kî-qārā’ šəmiṭṭāh laYahweh.
核心概念:豁免 (שְׁמִטָּה Sh’mittah)
「שְׁמִטָּה」(Sh’mittah)這個名詞,意為「放下」、「釋放」或「安息」。它不僅指財產或債務的豁免,更深層次地指向一種由上帝所確立的,具有週期性的安息原則。這是一種對經濟秩序的干預,旨在防止貧富差距永久化。在文獻中,它常與土地的安息年(每七年)相關聯。
核心行動:不可追討 (לֹא־יִגֹּשׂ lō’-yiggōš)
「לֹא־יִגֹּשׂ」(lō’-yiggōš)是動詞「追討」、「壓迫」的否定式命令。它要求債權人必須完全停止追索債務的行為,不可施加壓力或強迫償還。這個動詞在舊約中經常與欺壓窮人聯繫起來,強調了上帝對社會公義的堅定要求。
核心動機:因耶和華已宣告了豁免 (כִּי־קָרָא שְׁמִטָּה לַיהוָה kî-qārā’ šəmiṭṭāh laYahweh)
這是命令的最終依據。「לַיהוָה」(laYahweh)指「歸於耶和華」或「為了耶和華」。這表明豁免年不是出於人的善良或經濟政策,而是源於上帝神聖的命令。它是一種敬拜行為,是對上帝在以色列人中建立公義社會的積極回應。當債務被豁免時,實質上是在尊崇耶和華對所有財產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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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十五章全章引用
申命記 15:1
每逢七年的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申命記 15:2
到了一切豁免年的時候,各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已宣告了豁免。
申命記 15:3
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是借給你弟兄的,無論是甚麼,你要豁免了。
申命記 15:4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
申命記 15:5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給你。)
申命記 15:6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祂所應許你的賜福給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向他們借債;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申命記 15:7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硬著心,也不可緊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申命記 15:8
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足他的需要。
申命記 15:9
你要謹慎,不可心裏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就惡待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向耶和華哀求,這罪就歸於你了。
申命記 15:10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裏不可作難;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賜福給你。
申命記 15:11
因為窮人永不從地上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申命記 15:12
你弟兄中,無論是希伯來人,是希伯來女子,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讓他自由出去。
申命記 15:13
你讓他自由出去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申命記 15:14
要從你羊群、禾場、榨酒池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給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申命記 15:15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所以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申命記 15:16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因為他愛你和你的家,在你那裏甚好,
申命記 15:17
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遠服事你。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申命記 15:18
你讓他自由出去的時候,不要以為難,因為他服事你六年,其間的價值比雇工的工價多一倍;耶和華你的神就必在你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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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息年原則的神學基礎:上帝的主權與所有權
申命記 15:2 所規定的債務豁免,其神學根基在於以色列的整個生命和經濟體系都屬於上帝。豁免年(Sh’mittah)是土地安息年的延續,而土地安息年的命令早在西奈山就被確立。
【出埃及記 23:11】
只是第七年要讓地歇一歇,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窮乏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豁免制度的核心意義是承認上帝是真正的地主和供應者【利未記 25:23】。當債務被豁免時,以色列人是在實踐對上帝的信任:祂會補償債權人的損失【申命記 15:6】,同時供應窮人的所需。債務豁免因此成為一種集體的信仰告白,證明上帝在經濟領域的主權超越了個人的財富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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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愛的誡命與經濟公義的實踐
「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的命令,將律法從純粹的財產法,提升到了愛的倫理。這裏的「弟兄」或「鄰舍」【申命記 15:2】強調了以色列人之間的共同體關係,這是以愛為核心的社會公義。
【馬太福音 22: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豁免年的誡命正是「愛人如己」在經濟層面的具體表現。當債務人因不幸陷入貧困時,債權人若不豁免,便是以經濟壓力踐踏弟兄的尊嚴。申命記強調,不可因害怕豁免年近了就拒絕借貸【申命記 15:9】,這是在考驗人心是否存有真正憐憫。
【雅各書 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雅各書指出,律法的實踐必須體現憐憫。若以色列人違背豁免年的精神,硬著心不幫助弟兄【申命記 15:7】,他們就會在末日審判時承受無憐憫的審判。因此,申命記的經濟規定,旨在建立一個以共同體利益為重的互助社會,而非一個弱肉強食的競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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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權的解放與奴隸的釋放:豁免的延伸
申命記第十五章的豁免原則,不僅適用於債務,也延伸到了人身自由,即希伯來奴僕的釋放【申命記 15:12】。債務和貧窮往往導致以色列人被迫賣身為奴,而第七年的釋放命令,旨在恢復個人的尊嚴和自由。
【申命記 15:15】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所以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是所有釋放律法的根源。以色列人因上帝的救贖而獲得自由,因此他們必須將這份自由延伸給他們的弟兄。這份命令要求,在釋放奴僕時,不可使他空手而去【申命記 15:13】,而是要厚贈他,使他能夠重新開始獨立的生活。這份慷慨的要求,是為了對抗人性的自私,並反映出上帝豐盛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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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約中的最終豁免:基督的禧年宣告
申命記 15:2 預示的經濟豁免和社會公義,在新約中得到最終和完全的應驗,即耶穌基督所宣告的「禧年」。
【路加福音 4:18】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路加福音 4:19】
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耶穌引用以賽亞書的預言,宣告祂的職事就是實現最終的、屬靈的禧年(Jubilee)。這個禧年包含了屬靈的債務豁免(罪的赦免)、被擄的得釋放(脫離罪的捆綁),以及屬靈的復原(瞎眼的得看見)。
【馬太福音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在主禱文的教導中,「免我們的債」是對申命記豁免原則的精簡和昇華。它表明,我們只有在願意向人施予經濟或人際上的「豁免」時,才能合理地祈求上帝對我們的屬靈債務(罪孽)施予豁免。申命記的律法因此成為了新約恩典的影子和教導,教導信徒,真正的救贖必然帶來社會和經濟層面的公義與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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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聖經經文清單並且完整顯示出每句聖經的內容全文
【申命記 15:2】
到了一切豁免年的時候,各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已宣告了豁免。
【出埃及記 23:11】
只是第七年要讓地歇一歇,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窮乏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利未記 25:23】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申命記 15:6】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祂所應許你的賜福給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向他們借債;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馬太福音 22: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申命記 15:9】
你要謹慎,不可心裏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就惡待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向耶和華哀求,這罪就歸於你了。
【雅各書 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申命記 15:7】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硬著心,也不可緊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申命記 15:12】
你弟兄中,無論是希伯來人,是希伯來女子,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讓他自由出去。
【申命記 15:15】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所以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申命記 15:13】
你讓他自由出去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路加福音 4:18】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路加福音 4:19】
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馬太福音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申命記 15:1】
每逢七年的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申命記 15:3】
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是借給你弟兄的,無論是甚麼,你要豁免了。
【申命記 15:4】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
【申命記 15:5】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給你。)
【申命記 15:8】
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足他的需要。
【申命記 15:10】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裏不可作難;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賜福給你。
【申命記 15:11】
因為窮人永不從地上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申命記 15:14】
要從你羊群、禾場、榨酒池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給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申命記 15:16】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因為他愛你和你的家,在你那裏甚好,
【申命記 15:17】
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遠服事你。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申命記 15:18】
你讓他自由出去的時候,不要以為難,因為他服事你六年,其間的價值比雇工的工價多一倍;耶和華你的神就必在你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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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