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細耳人誓願的重新開始 【民數記6:12】 他要再向耶和華獻上離俗日的祭物,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於無效,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奉獻的復始與潔淨的恩典:【民數記6:12】論拿細耳人誓願的重新開始

【民數記6:12】

他要再向耶和華獻上離俗日的祭物,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於無效,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研究

【民數記6:12】

他要再向耶和華獻上離俗日的祭物,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於無效,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希伯來文原文

וְהֵשִׁיב לַֽיהוָה אֶת־יְמֵי נִזְרֹו וְהֵבִיא כֶּבֶשׂ בֶּן־שָׁנָה לְאָשָׁם וְהַיָּמִים הָרִאשֹׁנִים יִפְּלוּ כִּי טָמֵא נִזְרֹֽו׃

羅馬拼音轉寫

Wĕhēšîḇ layhvwâ ’eṯ-yĕmê nizrô wĕhēḇî ḵeḇeś ben-šānâ lĕ’āšām wĕhayyāmîm hāri’šōnîm yippĕlû kî ṭāmē’ nizrô.

核心動詞:再獻上(וְהֵשִׁיב wĕhēšîḇ)

這是動詞 šûḇ 的使役形式(Hiphil),意為「使歸回、歸還」。這裏的意思是「他要重新開始」計算他獻給耶和華的「離俗的日子」(yĕmê nizrô)。這動詞強調拿細耳人誓願的連續性與重新建立,儘管中斷,但仍可恢復。

核心獻祭:贖愆祭(לְאָשָׁם lĕ’āšām)

’Āšām 是「贖愆祭」。此祭物的目的是為因玷污而犯下的過失或疏忽進行補償和潔淨。這表明,即使是無意中被玷污(非因罪行,而是因接觸死人),也需要透過獻祭來恢復與聖潔上帝的關係。

核心結果:歸於無效(יִפְּלוּ yippĕlû)

這是動詞 nāp̄al 的未完成式,意為「掉下、跌落」。在此處譯為「歸於無效」或「喪失」。它明確宣告了在被玷污之前的獻身時日無法計入誓願的總時長。這強調了上帝對聖潔的絕對要求,即使片刻的玷污也會完全中斷誓願的聖潔狀態。

核心原因:被玷污(טָמֵא ṭāmē’)

這個詞指「不潔淨、玷污」。在拿細耳人的律例中,唯一能中斷誓願的就是「忽然死了人」【民數記6:9】,即接觸了死亡之物。死亡代表罪的工價與不潔的極致,因此,聖潔與死亡水火不容,必須從頭再來。

這節經文的核心信息是:拿細耳人的誓願要求絕對的聖潔和奉獻。一旦被玷污,無論時間長短,先前的努力都被宣告無效,必須進行徹底的潔淨儀式(贖愆祭),才能重新開始計算奉獻的日子。這確立了上帝聖潔的不可妥協性,以及祂為人類預備的重新立約的恩典


民數記第六章全章引用

【民數記6:1】

耶和華對摩西說:

【民數記6: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

【民數記6:3】

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喫鮮葡萄和乾葡萄。

【民數記6:4】

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從核到皮,都不可喫。

【民數記6:5】

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

【民數記6:6】

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民數記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他不可為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上帝的記號是在他頭上。

【民數記6:8】

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民數記6:9】

「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就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

【民數記6:10】

第八日,他要帶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民數記6: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贖罪,並要在那日使他的頭歸潔。

【民數記6:12】

他要再向耶和華獻上離俗日的祭物,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於無效,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民數記6:13】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條例乃是這樣: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

【民數記6:14】

他要將供物獻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民數記6:15】

並一筐子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和同獻的素祭並奠祭。

【民數記6:16】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又獻他的贖罪祭和燔祭。

【民數記6:17】

也要把那公綿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獻他的素祭和奠祭。

【民數記6:18】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他離俗的頭,將頭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民數記6:19】

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綿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裏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拿細耳人的手中。

【民數記6:20】

祭司要拿這些向耶和華搖一搖,作為搖祭。這與所獻的搖祭之胸和舉祭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民數記6:21】

「這就是許願的拿細耳人所獻的供物,為他離俗所獻給耶和華的以外,他又要照著他力量所及的奉獻。他怎樣許願,就當照樣行,這是離俗人的條例。」

【民數記6:22】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6:23】

「你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

【民數記6:24】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民數記6:25】

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民數記6:26】

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民數記6:27】

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


一、聖潔的絕對性與死亡的對立

【民數記6:12】宣告,拿細耳人在離俗期間的玷污會使「先前的日子要歸於無效」。這條律例凸顯了上帝聖潔的本質,與死亡的汙穢無法共存

1. 聖潔的界線:

拿細耳人的誓願規定了三項主要的禁戒:不可飲酒或食葡萄製品【民數記6:3-4】、不可剃頭【民數記6:5】、以及不可挨近死屍【民數記6:6-7】。

【民數記6:6】

【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民數記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他不可為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上帝的記號是在他頭上。】

這裏對死屍的嚴格禁令,超越了對一般祭司的要求【利未記21:1-3】。這表明拿細耳人代表著一種極致的、超越日常的聖潔奉獻。死亡是罪的結果【羅馬書6:23】,是對生命與聖潔的徹底否定,因此任何接觸都會使奉獻的狀態完全崩潰。

【羅馬書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2. 奉獻的無效:

「先前的日子要歸於無效」這一規定是殘酷而絕對的。無論他已經持守了多久,只要一被玷污,一切都必須從頭再來。這教導了我們:在上帝眼中,奉獻的品質比量更重要,祂所要的是完全的、毫無瑕疵的聖潔【彼得前書1:15】。

【彼得前書1: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這種對聖潔的絕對要求,使得拿細耳人的誓願成為以色列人對上帝聖潔本質最深刻的體會之一。


二、贖罪與補償:贖愆祭的目的

為了重新開始,拿細耳人需要獻上贖罪祭、燔祭【民數記6:11】和贖愆祭【民數記6:12】。贖愆祭尤其突顯了玷污所帶來的屬靈虧損與修復的必要性

1. 潔淨與贖罪:

拿細耳人首先必須剃頭,獻上贖罪祭和燔祭,以完成潔淨儀式【民數記6:10-11】,使他的頭歸潔。

【民數記6: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贖罪,並要在那日使他的頭歸潔。】

贖罪祭是針對玷污所帶來的不潔狀態,而贖愆祭則針對因中斷離俗誓願而對上帝聖潔律法所造成的冒犯和虧損。雖然玷污是無意的,但它仍對誓願造成了損害。

【民數記6:12】

【他要再向耶和華獻上離俗日的祭物,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於無效,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2. 恩典下的重新開始:

儘管先前的努力付諸東流,上帝卻提供了贖愆祭的途徑,允許拿細耳人「再向耶和華獻上離俗日的祭物」,重新開始計算他的奉獻時日。這裏彰顯了上帝的信實與憐憫:祂對聖潔有絕對要求,但同時也為失敗者開了恢復的道路。這與【耶利米哀歌3:22-23】對上帝憐憫的讚美相呼應。

【耶利米哀歌3:22】

【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

【耶利米哀歌3:23】

【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這種重新開始的機會,預表了新約之下,信徒雖時常失敗跌倒,卻能藉著耶穌基督一次獻上的贖罪祭(非動物祭物)而隨時回到上帝面前,重新立定心志【約翰一書1:9】。

【約翰一書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三、基督的完全奉獻與信徒的效法

拿細耳人的條例,特別是【民數記6:12】所強調的「完全奉獻」與「潔淨的復始」,最終在耶穌基督的生命中得到最徹底的實現,並成為信徒效法的典範。

1. 基督的完全與永不玷污:

耶穌基督是那位完美的拿細耳人。祂的奉獻是完全的、毫無保留的,祂沒有任何需要贖愆祭或使日子「歸於無效」的時刻。希伯來書論到祂是一位「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希伯來書7:26】。

【希伯來書7: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祂的受死雖然涉及死亡,但祂的死卻是為眾人贖罪,使信祂的人得以完全潔淨,永遠不致於滅亡,無需擔憂奉獻的日子歸於無效【希伯來書10:14】。

【希伯來書10:14】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2. 基督徒的奉獻與持守:

新約信徒雖然不須遵守拿細耳人的儀式,但其精神——全然歸主為聖——仍然適用。保羅勸勉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羅馬書12:1】。

【羅馬書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民數記6:12】提醒我們,即使是無意中的「玷污」也會影響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地「再獻上離俗日的祭物」,以悔改的心和基督的血為依據,恢復與上帝的親近。這份「重新開始」的恩典,是我們在成聖道路上能堅定持守的最終保障。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並且完整顯示出每句聖經的內容全文

【民數記6:12】

他要再向耶和華獻上離俗日的祭物,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於無效,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民數記6:1】

耶和華對摩西說:

【民數記6: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

【民數記6:3】

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喫鮮葡萄和乾葡萄。

【民數記6:4】

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從核到皮,都不可喫。

【民數記6:5】

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

【民數記6:6】

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民數記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他不可為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上帝的記號是在他頭上。

【民數記6:8】

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民數記6:9】

「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就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

【民數記6:10】

第八日,他要帶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民數記6: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贖罪,並要在那日使他的頭歸潔。

【民數記6:13】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條例乃是這樣: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

【民數記6:14】

他要將供物獻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民數記6:15】

並一筐子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和同獻的素祭並奠祭。

【民數記6:16】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又獻他的贖罪祭和燔祭。

【民數記6:17】

也要把那公綿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獻他的素祭和奠祭。

【民數記6:18】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他離俗的頭,將頭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民數記6:19】

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綿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裏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拿細耳人的手中。

【民數記6:20】

祭司要拿這些向耶和華搖一搖,作為搖祭。這與所獻的搖祭之胸和舉祭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民數記6:21】

「這就是許願的拿細耳人所獻的供物,為他離俗所獻給耶和華的以外,他又要照著他力量所及的奉獻。他怎樣許願,就當照樣行,這是離俗人的條例。」

【民數記6:22】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6:23】

「你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

【民數記6:24】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民數記6:25】

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民數記6:26】

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民數記6:27】

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

【利未記21: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利未記21:2】

除非為他的至親,就是他的母親、父親、兒子、女兒、弟兄,

【利未記21:3】

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羅馬書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彼得前書1: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耶利米哀歌3:22】

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

【耶利米哀歌3:23】

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約翰一書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希伯來書7: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希伯來書10:14】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羅馬書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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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