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審判

 

舌尖上的審判:從詩篇 50:20 探討聖約百姓的言語之罪與神聖公義

詩篇 50:20

「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詩篇 50:20 是上帝對那些徒有宗教外表、卻在道德生活中背棄盟約者的嚴厲控訴。這節經文精確地捕捉到了言語如何成為毀滅關係的利刃。

希伯來文原文:

תֵּ֭שֵׁב בְּאָחִ֣יךָ תְדַבֵּ֑ר בְּבֶן־אִ֝מְּךָ֗ תִּתֶּן־דֹּֽפִי׃

羅馬拼音轉寫:

Tê-šêḇ bə-’ā-ḥî-ḵā tə-ḏab-bêr; bə-ḇen-’im-mə-ḵā tit-ten-dō-p̄î.

核心單詞解析:

  1. 你坐著 (תֵּ֭שֵׁב, Tê-šêḇ): 字根為 yā-šaḇ。這不僅指身體的姿勢,更暗示一種「蓄意」與「恆常」的狀態。這不是失言,而是花時間坐下來,處心積慮地進行惡意交談。

  2. 毀謗 (תְדַבֵּ֑ר, tə-ḏab-bêr): 字面意思是「說話」,但在特定的上下文(針對兄弟)中,指控其說話的內容帶有攻擊性。

  3. 你親母的兒子 (בֶּן־אִ֝מְּךָ֗, bə-ḇen-’im-mə-ḵā): 這是希伯來平行對仗中比「兄弟」更深刻的表達。在多妻制的古代社會,同母所生的兄弟關係最為親密。傷害最親近的人,顯出罪性的殘酷。

  4. 讒毀 (תִּתֶּן־דֹּֽפִי, tit-ten-dō-p̄î): 直譯為「投射瑕疵」或「給予羞辱」。這是一種公開抹黑的行為,旨在破壞他人的名譽與人格。


詩篇 第五十篇 全章引用

詩篇 50:1

(亞薩的詩。)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打發人去,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

詩篇 50:2

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

詩篇 50:3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

詩篇 50:4

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

詩篇 50:5

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詩篇 50:6

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細拉)

詩篇 50:7

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

詩篇 50:8

我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

詩篇 50:9

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公山羊;

詩篇 50:10

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

詩篇 50:11

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

詩篇 50:12

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詩篇 50:13

我豈吃公牛的肉呢?豈喝公山羊的血呢?

詩篇 50:14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詩篇 50:15

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詩篇 50:16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詩篇 50:17

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話丟在背後。

詩篇 50:18

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淫的人一同有分。

詩篇 50:19

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

詩篇 50:20

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

詩篇 50:21

你行了這些事,我閉口不言,你想我與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詩篇 50:22

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點,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

詩篇 50:23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行的,我必使他得著神的救恩。


一、 虛假的信仰與真實的惡行

詩篇 50 篇的核心在於上帝對「形式主義者」的審判。惡人在口中提到神的約(16 節),但在實際生活中卻縱容盜賊與淫亂(18 節),並以舌頭編造詭詐(19 節)。

  1. 律法與行為的斷裂:

    上帝責備那些只講律法卻不遵行律法的人。

羅馬書 2:21-23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1. 言語與敬虔的檢驗:

    若不勒住舌頭,所有的宗教行為都是虛空的。

雅各書 1:26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


二、 毀謗兄弟的嚴重性:聖約關係的破壞

在 20 節中,毀謗的對象是「兄弟」與「親母的兒子」。這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對上帝設立的團體生活(聖約群體)的直接攻擊。

  1. 弟兄相愛的命令:

    律法嚴禁在民中傳舌,因為這會帶來血氣的衝突。

利未記 19:16-17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是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駁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1. 言語帶來的生死權:

    毀謗如同利劍,能殺死一個人的名譽。

箴言 18:21

「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


三、 上帝的沈默與最後的責備

惡人誤以為上帝的沈默代表上帝的認同(21 節)。然而,上帝的閉口不言是寬容,而非縱容。當審判時刻來到,上帝會「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1. 上帝必不閉口:

    上帝的降臨伴隨著烈火與暴風,祂不再沈默。

詩篇 50:3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

  1. 清算的必然性:

    人所說的每句閒話,在審判之日都要供出來。

馬太福音 12:36-37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四、 結論:轉向正路與感謝的祭

詩篇 50:20 的警告是為了引導人產生真實的悔改。上帝不缺祭物的肉與血,祂渴望的是人的感謝與正路。

真正的敬拜者必須清理自己的口,停止對兄弟的讒毀,轉而以感謝為祭(23 節)。正如本篇結尾所宣告的,救恩是留給那些「按正路行」的人。我們必須意識到,坐在那裡毀謗弟兄,實際上就是在褻瀆那位創造弟兄的上帝。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詩篇 50:20

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

羅馬書 2:21-23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雅各書 1:26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

利未記 19:16-17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是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駁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箴言 18:21

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

詩篇 50:3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

馬太福音 12:36-37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詩篇第五十篇 1-23 節全章經文已於論文中完整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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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