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蓮背叛與其罪債的審判 【何西阿書12:14】 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人血的罪,主必歸還他;他藐視主的,主必以羞辱還他。

 

歸回與審判:何西阿書12:14中以法蓮背叛與其罪債的審判

【何西阿書12:14】

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人血的罪,主必歸還他;他藐視主的,主必以羞辱還他。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研究

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人血的罪,主必歸還他;他藐視主的,主必以羞辱還他。

希伯來文原文

הַכְעִיס אֶפְרַיִם תַּמְרוּרִים וְדָמָיו עָלָיו יִטֹּשׁ וְחֶרְפָּתוֹ יָשִׁיב לוֹ אֲדֹנָיו׃

羅馬拼音轉寫

Haḵ‘îs ’ep̄rayim tamrûrîm wĕḏāmāw ‘ālāw yiṭṭōš wĕḥerpāṯô yāšîḇ lô ’ăḏōnāyw.

【何西阿書12:14】作為何西阿書中對以色列(以法蓮)罪惡和審判的最終總結,它以無可迴避的律法原則宣告了上帝的公義

核心動詞(一):「惹動主怒」(הַכְעִיס haḵ‘îs):

  • 來自 kā‘as,意為**「憤怒」、「激怒」、「惹起不滿」。這裏使用了使役語氣**,強調以法蓮的行為是主動地、持續地激怒了上帝。tamrûrîm (大大) 是**「苦毒的」「極度的」,強調其罪惡的嚴重性**。

核心名詞(一):「流人血的罪」(וְדָמָיו wĕḏāmāw):

  • 「他的血」wĕḏāmāw)指流血、流人血的罪行,暗示了以法蓮社會中的暴力、謀殺以及政治上的殘酷。這是道德敗壞的頂點

核心動詞(二):「歸還」(יָשִׁיב yāšîḇ):

  • 來自 šûḇ,意為**「回轉」、「歸還」、「報答」。這是一個嚴肅的審判宣告**,強調報應的必然性。以法蓮所犯下的罪(血債),將完全地、毫無遺漏地歸到他自己身上。

核心名詞(二):「羞辱」(וְחֶרְפָּתוֹ wĕḥerpāṯô):

  • 意為**「恥辱」、「責罵」、「蔑視」。這裏指的是以法蓮對上帝的輕蔑和不忠**。他們藐視聖約尊崇偶像

核心動詞(三):「必以羞辱還他」(יָשִׁיב לוֹ אֲדֹנָיו yāšîḇ lô ’ăḏōnāyw):

  • 「主必還他」羞辱將成為上帝對其不忠的回應。以色列將在列國面前被羞辱,以與他們對上帝的藐視程度相匹配

總體而言,【何西阿書12:14】是一則不可避免的審判判決書,它以精確的對應關係(流血的罪 <=> 歸還血債;藐視主 <=> 報以羞辱),展示了上帝公義的完全性


何西阿書第十二章全章引用

【何西阿書12:1】

以法蓮吃風,且追趕東風,時常增添虛假和強暴,與亞述立約,又帶油到埃及。

【何西阿書12:2】

耶和華與猶大爭辯,必照雅各所行的懲罰他,照他所做的報應他。

【何西阿書12:3】

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腳跟,壯年的時候與上帝較力。

【何西阿書12:4】

他與天使較力,並且得勝,哭泣懇求,在伯特利遇見上帝;耶和華在那裏與他說話。

【何西阿書12:5】

耶和華—萬軍之上帝是他的名,所以你當歸向你的上帝,謹守仁愛、公平,常常等候你的上帝。

【何西阿書12:6】

以法蓮是個商人,手裏有詭詐的天平,喜愛欺壓。

【何西阿書12:7】

以法蓮說:「我果然富足,得了財寶;我一切的勞碌都無人查出有甚麼不義,可算為我的罪。」

【何西阿書12:8】

我自從出埃及地以來,就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必使你再住在帳棚裏,如在大會的日子一樣。

【何西阿書12:9】

我已將默示傳給眾先知,並多多顯異象,藉先知設立比喻。

【何西阿書12:10】

基列人哪,有罪沒有呢?他們誠然是虛空的。人在吉甲獻牛犢,他們的祭壇好像田間犁溝中的亂堆。

【何西阿書12:11】

從前雅各逃到亞蘭地,以色列為得妻而服事,為得妻而看守。

【何西阿書12:12】

耶和華藉先知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上來;以色列也藉先知被保護。

【何西阿書12:13】

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人血的罪,主必歸還他;他藐視主的,主必以羞辱還他。

【何西阿書12:14】

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人血的罪,主必歸還他;他藐視主的,主必以羞辱還他。


二、不忠與背約:以法蓮的罪狀與追趕東風

何西阿書第十二章詳述了以色列(以法蓮)的各種罪行,這些罪行大大惹動了主怒(【何西阿書12:14】)。其核心問題是對聖約的持續不忠

(一)政治上的悖逆:

以法蓮的罪首先體現在不依靠耶和華,而轉向列國尋求保護和利益。

【何西阿書12:1】

【以法蓮吃風,且追趕東風,時常增添虛假和強暴,與亞述立約,又帶油到埃及。】

「吃風」和「追趕東風」象徵著無用的努力和空虛的盼望。以色列在亞述和埃及之間搖擺不定,將世俗的政治聯盟置於對上帝的信靠之上。這種行為是對【何西阿書12:5】中**「歸向你的上帝」**的直接違背。

(二)歷史上的對比:

何西阿對以法蓮的指控是基於他們祖先雅各的榜樣。雅各雖然也充滿了詭詐(【何西阿書12:3】抓住腳跟),但他最終卻向上帝懇求,在伯特利蒙了啟示,並得著了上帝的應許(【何西阿書12:4】)。

【何西阿書12:13】

【耶和華藉先知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上來;以色列也藉先知被保護。】

這裏提醒了以色列:他們的存在和保護,從出埃及被引導進入應許之地無一不是依靠上帝的先知和言語。然而,以法蓮卻藐視了先知,藐視了上帝的話語,因此帶來了【何西阿書12:14】的羞辱審判


三、社會的敗壞:流人血與詭詐的天平

【何西阿書12:14】中提到的**「流人血的罪」「藐視主的」,在第12章的其餘部分得到了充分的解釋**,特別是在社會經濟領域

(一)社會中的不義:

以法蓮的罪惡不僅是宗教儀式上的偶像崇拜,更是社會行為上的不公不義。先知揭露了他們對鄰舍的剝削:

【何西阿書12:7】

【以法蓮是個商人,手裏有詭詐的天平,喜愛欺壓。】

「詭詐的天平」代表了商業欺詐違背了律法對公平交易的要求。這種對窮人的欺壓社會上的暴力行為(「流人血的罪」),是對上帝公義和仁愛性情的徹底挑戰

【彌迦書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以法蓮在追求財富時,否認了上帝的主權,並相信自己的勞碌和財富可以掩蓋罪惡(【何西阿書12:8】)。

(二)不可逃避的審判:

以法蓮試圖以物質的財富來迴避道德上的審判。

【何西阿書12:8】

【以法蓮說:「我果然富足,得了財寶;我一切的勞碌都無人查出有甚麼不義,可算為我的罪。」】

這種自我辯護和逃避責任的態度,正是**「藐視主」**的表現。因此,【何西阿書12:14】宣告:血債必歸還藐視必受羞辱

【羅馬書2:5】

【你竟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就是他公義審判顯出的日子。】


四、審判的終極目的:歸回與恢復

儘管【何西阿書12:14】的審判宣告如此嚴厲,何西阿書的核心主題始終是上帝的愛與呼喚歸回。審判的目的是懲罰,更是帶來悔改與恢復

(一)悔改的呼籲:

在嚴厲的指控之後,先知仍然提供了一條出路:

【何西阿書12:6】

【所以你當歸向你的上帝,謹守仁愛、公平,常常等候你的上帝。】

「歸向你的上帝」šûḇ,與【何西阿書12:14】的「歸還」同根)成為救贖的關鍵。上帝要求以法蓮從政治投機和社會欺詐中轉身,回歸聖約的價值觀仁愛、公平

(二)審判中的盼望:

雖然審判帶來羞辱和流放(「我必使你再住在帳棚裏」—【何西阿書12:9】),但這也是重建關係的機會。

【耶利米書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何西阿書12:14】的審判是對聖約公義的維護,是上帝的愛公義框架下的表達。只有在完全面對自己的罪債並承擔後果之後,以色列才能真正從根本上被醫治,並回歸到他們的上帝面前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並且完整顯示出每句聖經的內容全文

【何西阿書12:14】

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人血的罪,主必歸還他;他藐視主的,主必以羞辱還他。

【何西阿書12:1】

以法蓮吃風,且追趕東風,時常增添虛假和強暴,與亞述立約,又帶油到埃及。

【何西阿書12:2】

耶和華與猶大爭辯,必照雅各所行的懲罰他,照他所做的報應他。

【何西阿書12:3】

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腳跟,壯年的時候與上帝較力。

【何西阿書12:4】

他與天使較力,並且得勝,哭泣懇求,在伯特利遇見上帝;耶和華在那裏與他說話。

【何西阿書12:5】

耶和華—萬軍之上帝是他的名,所以你當歸向你的上帝,謹守仁愛、公平,常常等候你的上帝。

【何西阿書12:6】

以法蓮是個商人,手裏有詭詐的天平,喜愛欺壓。

【何西阿書12:7】

以法蓮說:「我果然富足,得了財寶;我一切的勞碌都無人查出有甚麼不義,可算為我的罪。」

【何西阿書12:8】

我自從出埃及地以來,就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必使你再住在帳棚裏,如在大會的日子一樣。

【何西阿書12:9】

我已將默示傳給眾先知,並多多顯異象,藉先知設立比喻。

【何西阿書12:10】

基列人哪,有罪沒有呢?他們誠然是虛空的。人在吉甲獻牛犢,他們的祭壇好像田間犁溝中的亂堆。

【何西阿書12:11】

從前雅各逃到亞蘭地,以色列為得妻而服事,為得妻而看守。

【何西阿書12:12】

耶和華藉先知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上來;以色列也藉先知被保護。

【何西阿書12:13】

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人血的罪,主必歸還他;他藐視主的,主必以羞辱還他。

【彌迦書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羅馬書2:5】

你竟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就是他公義審判顯出的日子。

【耶利米書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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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