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當作可憎的

 

聖潔的界線與受造的秩序:從利未記 11:12 探討飲食條例中的屬靈分辨

利未記 11: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當作可憎的。」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利未記 11:12 承接了前文對於水生生物的分類規範。這不單是衛生或生態的分類,更是一場關於「分類」與「聖潔」的神學演示。在上帝的創造秩序中,特定的身體構造被賦予了象徵性的屬靈意義。

希伯來文原文:

כֹּ֣ל אֲשֶׁר֩ אֵֽין־לֹ֨ו סְנַפִּ֧יר וְקַשְׂקֶ֛שֶׂת בַּמָּ֑יִם שֶׁ֥קֶץ ה֖וּא לָכֶֽם׃

羅馬拼音轉寫:

Kōl ’ăšer ’ên-lōw sənappîr wəqaśqeśeṯ bammāyim šeqeṣ hū lāḵem.

核心單詞解析:

  1. 無翅無鱗 (אֵֽין־לֹ֨ו סְנַפִּ֧יר וְקַשְׂקֶ֛שֶׂת, ’ên-lōw sənappîr wəqaśqeśeṯ): 翅(鰭)與鱗是水生生物在水中活動與保護的標準特徵。在利未記的邏輯中,不具備這些特徵卻生活在水中的生物,被視為「越界」或「不完整」的。

  2. 可憎的 (שֶׁ֥קֶץ, šeqeṣ): 這個詞在禮儀律法中具有極強的排他性。它不僅指外表的汙穢,更指一種屬靈上的厭惡感。這類生物不可作為獻祭,亦不可進入選民的身體。

  3. 你們 (לָכֶֽם, lāḵem): 強調這條例是特別給予以色列民的。神藉此將祂的子民與萬民分別出來,使他們的日常飲食成為一種敬拜與順服的行動。


利未記第十一章全章引用

利未記 11: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利未記 11: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利未記 11: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利未記 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5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利未記 11:10

凡在海裡、河裡,並水族當中,不論是滋生的,或是水族當中所有的,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要當作可憎的。

利未記 11:11

這些無翅無鱗的,你們要當作可憎的。他們的肉,不可吃;死的,也當當作可憎的。

利未記 11: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當作可憎的。

利未記 11:13

雀鳥中你們當當作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鵰、

利未記 11:14

鷂鷹、小鷹的類;

利未記 11:15

烏鴉的類;

利未記 11:16

鴕鳥、夜鷹、魚鷹、鷹的類;

利未記 11:17

鴞鳥、鸕鶿、貓頭鷹、

利未記 11:18

角鴟、鵜鶘、禿鵰、

利未記 11:19

鸛、鷺鷥的類,戴勝與蝙蝠。

利未記 11: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昆蟲,你們都當當作可憎的。

利未記 11: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昆蟲中,足以上有腳,在地上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利未記 11:22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蚱蜢的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利未記 11: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昆蟲,你們都當當作可憎的。

利未記 11:24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25

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利未記 11:26

凡走獸分蹄不分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

利未記 11:27

凡用掌行走的禽獸,均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28

拿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利未記 11:29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的類;

利未記 11:30

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利未記 11:31

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牠們死的時候,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32

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什麼器皿,都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

利未記 11:33

若有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什麼,就不潔淨,你們也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利未記 11:34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各種可喝的器皿,若沾了這水,也不潔淨。

利未記 11:35

其中死了的,若掉在什麼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不論是爐子,是鍋台,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36

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凡摸了死屍的,就不潔淨。

利未記 11:37

若是死的掉在要種的種子上,種子仍是潔淨;

利未記 11:38

若水已經澆在種子上,這死的掉在上頭,這種子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39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牠,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40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要洗衣服,不潔淨到晚上;拿了死走獸的,也要洗衣服,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41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利未記 11: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利未記 11:43

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利未記 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利未記 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 11:46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一切生活的生物,並地上一切爬物的條例。

利未記 11: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走獸,都分別出來。


一、 分別為聖:神聖性的日常實踐

利未記 11:12 要求的「分辨」,其核心目的在於建立一套屬靈的辨識系統。神要求以色列人在最基礎的生理需求——飲食——上,不斷地練習「分別」。

  1. 聖潔的本質:

    聖潔並非抽象的概念,而是落實在不吃「無翅無鱗」之物的具體行動中。

利未記 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1. 區分聖與俗:

    神賜下律法,是為了讓百姓在凡事上都能辨明神的旨意。

以西結書 44:23

「他們要教導我的民分辨聖俗,使他們能辨別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二、 創造秩序與混亂的規避

聖經學者如瑪麗·道格拉斯指出,利未記中「不潔」的生物往往是那些不符合該環境「標準形態」的受造物。在水中卻像蛇一樣爬行的(無翅無鱗),被視為混亂創造秩序的表徵。

  1. 各從其類:

    神在創世之初就設立了界線,不潔淨的條例是為了維持這份秩序。

創世記 1:21

「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1. 對越界的警示:

    「無翅無鱗」之物在水中的姿態與神原初的設定不合,因此被定為「可憎」。

利未記 11:10

「凡在海裡、河裡,並水族當中,不論是滋生的,或是水族當中所有的,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要當作可憎的。」


三、 飲食條例在基督裡的終極轉向

雖然利未記 11:12 設定了嚴格的物理界線,但在新約中,這些條例指向了更深層的、心靈的潔淨。基督的救贖將潔淨的範圍從食物擴展到了全人類。

  1. 彼得的異象:

    神藉著不潔淨之物的異象,打破了猶太人與外邦人的隔斷。

使徒行傳 10:15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1. 心靈的潔淨勝於外在:

    主耶穌強調,真正使人污穢的是發自內心的惡。

馬太福音 15:11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四、 呼求聖潔的動力:救贖的記憶

利未記 11:45 解釋了為何百姓要遵守 11:12 等條例:因為神是他們的救贖者。順服律法不是為了賺取救恩,而是對救恩的回應。

  1. 蒙召的身分:

    脫離埃及的奴役,是為了進入神聖潔的管轄。

利未記 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1. 屬靈的祭司國度:

    特殊的飲食習慣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顯得獨特。

出埃及記 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結論:從「可憎」到「分別」的屬靈路徑

利未記 11:12 對於「無翅無鱗」之物的禁止,看似繁琐,實則深邃。它教育屬神的人:在這個世界上,並非所有「滋生」的都適合「攝取」。這是一種生命的主權移交——將選擇食物的權利交還給創造主。

今日我們雖不在字句的律法下受約束,但其精神依然鮮活:我們是否在世俗的洪流中,保有一套屬於天國的「辨識系統」?我們是否能辨認出那些外表誘人、卻與神秩序不合的「可憎之物」?願我們在追求外在生活的豐盛時,不忘內在聖潔的操練,效法那領我們出埃及的主,在萬事上活出聖潔。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利未記 11: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當作可憎的。

利未記 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以西結書 44:23

他們要教導我的民分辨聖俗,使他們能辨別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創世記 1:21

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利未記 11:10

凡在海裡、河裡,並水族當中,不論是滋生的,或是水族當中所有的,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要當作可憎的。

使徒行傳 10:15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馬太福音 15:11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利未記 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出埃及記 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利未記第十一章 1-47 節全章經文已在論文中完整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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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