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與行為的絆腳石:從羅馬書 9:32 探討以色列的失喪與神聖義律的真諦
羅馬書 9:32
「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希臘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羅馬書 9:32 是保羅論述以色列民族為何在追求義的道路上失敗的核心關鍵。這節經文揭示了人類宗教性最大的盲點:試圖以「功德」取代「恩典」。
希臘文原文:
διὰ τί; ὅτι οὐκ ἐκ πίστεως ἀλλ’ ὡς ἐξ ἔργων· προσέκοψαν τῷ λίθῳ τοῦ προσκόμματος,
羅馬拼音轉寫:
dia ti? hoti ouk ek pisteōs all’ hōs ex ergōn; prosekopsan tō lithō tou proskommatos.
核心單詞解析:
這是為什麼呢? (διὰ τί;, dia ti?): 這是保羅常用的修辭問句,旨在引導讀者進入深層的神學反思,探討因果關係。
不憑著信心 (οὐκ ἐκ πίστεως, ouk ek pisteōs): 「信心」(pistis)在此指對上帝應許與基督救贖工作的全然委身與信靠。以色列的失敗在於缺乏這個起點。
憑著行為 (ἐξ ἔργων, ex ergōn): 「行為」(ergon)指律法所要求的行為。以色列人將律法當成一套藉以贏得救恩的功德系統。
絆腳石 (λίθῳ τοῦ προσκόμματος, lithō tou proskommatos): 指基督。對於那些試圖靠行為稱義的人來說,基督的救贖法(唯獨信心)反成了令他們反感、絆跌的原因。
羅馬書第九章全章引用
羅馬書 9:1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報,我的良心在聖靈裡給我作見證;
羅馬書 9:2
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
羅馬書 9:3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羅馬書 9: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羅馬書 9: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羅馬書 9:6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羅馬書 9: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唯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羅馬書 9:8
這就是說,肉體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羅馬書 9:9
因為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羅馬書 9: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羅馬書 9: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那召人的主。)
羅馬書 9: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羅馬書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羅馬書 9:14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羅馬書 9:15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羅馬書 9:16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那憐憫人的神。
羅馬書 9:17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特意興領你,是要在你身上顯出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羅馬書 9: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羅馬書 9:19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羅馬書 9: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把我造成這樣呢?」
羅馬書 9:21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塊泥裡拿一部分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部分做成卑賤的器皿嗎?
羅馬書 9:22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羅馬書 9:23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羅馬書 9:24
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在猶太人中,也在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呢?
羅馬書 9:25
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那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
羅馬書 9:26
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羅馬書 9:27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羅馬書 9:28
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
羅馬書 9:29
又如以賽亞早先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成了所多瑪,像蛾摩拉一樣了。」
羅馬書 9:30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馬書 9:31
但在追求律法的義的以色列人,反到不了律法的義。
羅馬書 9:32
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羅馬書 9:33
正如經上所記:「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一、 錯誤的徑賽:行為與信心的範式轉移
保羅在 9:32 提出了一個劇烈的對比。以色列人像是在一場競賽中(9:31),極力奔跑(9:16),卻跑錯了方向。他們試圖透過「行為」來「求」義。
行為律法的限制:
人若想靠行律法稱義,就必須行全律法,這在墮落的人性中是不可能的。
加拉太書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因信得義的真諦:
義不是賺取的,而是上帝的一種「算為」。
羅馬書 4: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那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二、 絆腳的磐石:基督作為審判與救贖的分水嶺
9:32 提到的「絆腳石」,正是指向那不合乎以色列人宗教期待的彌賽亞。他們期待一位政治解救者,神卻給了一位死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主。
匠人所棄的石頭:
這塊石頭在人的眼中是可棄的,但在神的計畫中卻是房角石。
詩篇 118:22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基督的雙重角色:
對於不信的人,基督是絆腳石;對於信的人,祂是穩固的根基。
彼得前書 2:7-8
「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三、 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揀選中的轉向
羅馬書第九章前半段極力強調上帝的主權揀選(9:11-18),但 9:32 將焦點轉向了人的責任。以色列人的失落是因為他們的「不憑著信心」。
拒絕真理的後果:
上帝賜下律法是為了引向基督,但以色列人卻將律法偶像化。
羅馬書 10: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應許與殘餘:
即便大多數人絆跌,神仍留有餘數。
羅馬書 11:5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四、 結論:在錫安放下的生命抉擇
羅馬書 9:32 最終將讀者帶到一個抉擇面前:你是要倚靠那搖搖欲墜的「自我行為」,還是要信靠那塊「跌人的磐石」?這塊石頭雖然會絆跌那些自以為義的人,但正如 9:33 所言,「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恩典的弔詭在於,它對那些「不追求義的外邦人」是如此容易獲得(9:30),對那些「追求律法的義的以色列人」卻成了跨越不了的障礙。這提醒我們,信仰的核心不是「我為神做了什麼」,而是「我是否相信神在基督裡為我做成了一切」。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羅馬書 9:32
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加拉太書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羅馬書 4: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那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詩篇 118:22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彼得前書 2:7-8
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羅馬書 10: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羅馬書 11:5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羅馬書第九章 1-33 節全章經文已在論文中完整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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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