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 母 耳 記 下 三 章 中 約 押 與 公 義 的 衝 突 【亞 撒 黑 已 死 在 戰 場,被 約 押 和 他 兄 弟 亞 比 篩 殺 了。】 撒母耳記下 3:23

 

復 仇 的 鐵 拳 與 破 碎 的 和 平:撒 母 耳 記 下 三 章 中 約 押 與 公 義 的 衝 突

亞 撒 黑 已 死 在 戰 場,被 約 押 和 他 兄 弟 亞 比 篩 殺 了。】 撒母耳記下 3:23


一、希伯來文深入研究與前後文引用:血 債 的 陰 影 (Dam) 與 私 人 的 復 仇 (Nāqam)

【撒母耳記下 3:23】並非描述一個正在發生的事件,而是作為一個追溯性的旁白註釋,用以合理化約押謀殺押尼珥的行為。然而,這句看似中立的陳述,卻揭示了當時以色列政權交替時期,個人恩怨如何凌駕於國家和睦之上的深刻悲劇。

  1. 「亞 撒 黑」 (ʻAsahʼel - עֲשָׂהאֵל):

    • 名字的原義為「上帝已做」或「上帝所造」,與他極快的速度相呼應。他在戰場上被殺(撒下 2:23),雖然死於押尼珥的自衛,但他的死為後來的謀殺埋下了血債 (dam) 的伏筆。

  2. 「殺 了」 (wáyya-hár-gū - וַיַּהַרְג֣וּ):

    • 這是動詞 hârag(殺害)的第三人稱複數形式,強調約押和亞比篩共同實施了殺害。這裡用的是一般性的殺害,而非法律上的「流血報仇」(gōʼēl haddām)。約押的行為是預謀的私刑,而非律法允許的公義報仇。

  3. 「約 押」 (Yôʼāb - יוֹאָב) 與 「亞 比 篩」 (ʼĂbîšay - אֲבִישַׁי):

    • 約押意為「耶 和 華 是 父」,亞比篩意為「我 父 是 恩 賜」。這兩個名字都帶有神聖的屬性,但他們的行為卻是最世俗、最殘忍的報復,構成了極大的諷刺。他們以私人的 nāqam(報仇)取代了王室的 šālôm(和平)。

這節經文的出現,是為了提醒讀者:約押的罪行雖然違背了和平的基礎,但在他自己的眼中,他的行為是義不容辭的報血仇。大衛的困境,正是在於如何駕馭這些擁有強大個人權力,卻缺乏屬靈道德約束的部屬。


以下是【撒母耳記下 3】全章的引用:

【撒母耳記下 3:1】

【掃 羅 家 和 大 衛 家 爭 戰 許 久;大 衛 家 日 漸 強 盛,掃 羅 家 日 漸 衰 弱。】

【撒母耳記下 3:2】

【大 衛 在 希 伯 崙 生 了 兒 子,長 子 是 暗 嫩,是 耶 斯 列 人 亞 希 暖 生 的;】

【撒母耳記下 3:3】

【次 子 是 基 利 押,是 作 過 迦 密 人 拿 八 妻 的 亞 比 該 生 的;三 子 是 押 沙 龍,是 基 述 王 達 買 的 女 兒 瑪 迦 生 的;】

【撒母耳記下 3:4】

【四 子 是 亞 多 尼 雅,是 哈 吉 生 的;五 子 是 示 法 提 雅,是 亞 比 他 生 的;】

【撒母耳記下 3:5】

【六 子 是 以 特 列,是 大 衛 的 妻 以 歌 拉 生 的。 這 都 是 大 衛 在 希 伯 崙 所 生 的。】

【撒母耳記下 3:6】

【掃 羅 家 和 大 衛 家 爭 戰 的 時 候,押 尼 珥 自 然 持 續 壯 盛 掃 羅 家。】

【撒母耳記下 3:7】

【掃 羅 有 一 妃 嬪,名 叫 利 斯 巴,是 亞 雅 的 女 兒。 伊 施 波 設 對 押 尼 珥 說:「 你 為 甚 麼 與 我 父 的 妃 嬪 親 近 呢?」】

【撒母耳記下 3:8】

【押 尼 珥 因 伊 施 波 設 的 話 就 甚 發 怒,說:「 我 豈 是 猶 大 的 狗 頭 呢? 我 今 日 恩 待 你 父 掃 羅 的 家 和 他 的 弟 兄、朋 友,不 將 你 交 在 大 衛 手 裡,你 今 日 竟 為 這 婦 人 的 事 查 問 我 麼?】

【撒母耳記下 3:9】

【我 若 不 照 著 耶 和 華 向 大 衛 所 起 的 誓,照 樣 待 大 衛,使 掃 羅 的 位 從 掃 羅 家 轉 歸 大 衛,在 以 色 列 和 猶 大 堅 立 他 的 國,願 神 重 重 地 降 罰 於 我!」】

【撒母耳記下 3:10】

【( 接 上 句 ) 使 掃 羅 的 位 從 掃 羅 家 轉 歸 大 衛,在 以 色 列 和 猶 大 堅 立 他 的 國,願 神 重 重 地 降 罰 於 我!」】

【撒母耳記下 3:11】

【伊 施 波 設 懼 怕 押 尼 珥,不 敢 回 答 他 一 句。】

【撒母耳記下 3:12】

【押 尼 珥 打 發 人 去 見 大 衛,說:「 這 地 屬 誰 呢? 你 與 我 立 約,我 就 助 你,使 以 色 列 眾 人 都 歸 順 你。」】

【撒母耳記下 3:13】

【大 衛 說:「 好! 我 與 你 立 約,但 有 一 件 事,你 必 須 辦 到:你 來 見 我 的 時 候,若 不 將 掃 羅 的 女 兒 米 甲 帶 來,就 必 不 得 見 我 的 面。」】

【撒母耳記下 3:14】

【大 衛 就 打 發 人 去 見 掃 羅 的 兒 子 伊 施 波 設,說:「 你 要 將 我 妻 米 甲 歸 還 我,她 是 我 曾 用 一 百 個 非 利 士 人 的 陽 皮 所 聘 定 的。」】

【撒母耳記下 3:15】

【伊 施 波 設 就 打 發 人 去 將 米 甲 從 她 丈 夫 拉 億 的 兒 子 帕 鐵 那 裡 接 回 來。】

【撒母耳記下 3:16】

【米 甲 的 丈 夫 跟 著 她,一 面 走 一 面 哭,直 哭 到 巴 戶 琳。 押 尼 珥 說:「 你 回 去 罷!」 帕 鐵 就 回 去 了。】

【撒母耳記下 3:17】

【押 尼 珥 先 與 以 色 列 長 老 說:「 從 前 你 們 願 以 大 衛 為 王,】

【撒母耳記下 3:18】

【現 在 你 們 可 以 照 著 去 行。 因 為 耶 和 華 曾 論 到 大 衛 說:我 必 藉 我 僕 人 大 衛 的 手 救 我 民 以 色 列 脫 離 非 利 士 人 的 手,和 一 切 仇 敵 的 手。」】

【撒母耳記下 3:19】

【押 尼 珥 也 對 便 雅 憫 人 說 了 這 話,又 將 以 色 列 人 和 便 雅 憫 人 一 切 所 喜 悅 的 話 告 訴 大 衛。】

【撒母耳記下 3:20】

【押 尼 珥 帶 著 二 十 個 人 來 見 大 衛,大 衛 就 為 押 尼 珥 和 跟 隨 他 的 人 設 擺 筵 席。】

【撒母耳記下 3:21】

【押 尼 珥 對 大 衛 說:「 我 要 起 身 去 招 聚 以 色 列 眾 人 來 見 我 主 我 王,使 他 們 與 你 立 約,你 就 可 以 隨 意 作 王。」 於 是 大 衛 送 押 尼 珥 去,押 尼 珥 平 平 安 安 地 走 了。】

【撒母耳記下 3:22】

【大 衛 的 僕 人 和 約 押 從 外 邊 回 來,帶 著 許 多 擄 物;那 時 押 尼 珥 不 在 希 伯 崙,因 為 大 衛 已 經 送 他 走 了,他 平 平 安 安 地 走 了。】

【撒母耳記下 3:23】

【人 告 訴 約 押 說:「 尼 珥 的 兒 子 押 尼 珥 來 見 王,王 已 經 送 他 走 了,他 平 平 安 安 地 走 了。」】

【撒母耳記下 3:24】

【約 押 去 見 王,說:「 你 做 的 是 甚 麼 事 呢? 押 尼 珥 到 你 這 裡 來,你 為 甚 麼 送 他 走,叫 他 脫 身 得 去 呢?】

【撒母耳記下 3:25】

【你 當 曉 得 尼 珥 的 兒 子 押 尼 珥 來,是 要 誆 哄 你,深 知 你 出 入 的 行 動,以 及 你 一 切 所 辦 的 事。」】

【撒母耳記下 3:26】

【約 押 離 了 大 衛,就 打 發 人 去 追 趕 押 尼 珥,在 西 拉 井 那 裡 將 他 追 回 來;大 衛 卻 不 知 道。】

【撒母耳記下 3:27】

【押 尼珥 回 到 希 伯 崙,約 押 就 領 他 到 城 門 洞 裡,假 作 有 話 與 他 說,不 防 備 地 將 刀 刺 入 他 的 肚 腹,他 就 死 了。 這 是 報 殺 約 押 兄 弟 亞 撒 黑 的 仇。】

【撒母耳記下 3:28】

【大 衛 聽 見 了,就 說:「 我 與 我 的 國 在 耶 和 華 面 前,永 遠 脫 離 尼 珥 的 兒 子 押 尼 珥 的 血。】

【撒母耳記下 3:29】

【願 報 應 歸 到 約 押 頭 上,和 他 父 的 全 家;又 願 約 押 家 永 不 缺 患 漏 症 的、長 大 痲 瘋 的、架 柺 而 行 的、被 刀 殺 死 的、缺 乏 糧 食 的。」】

【撒母耳記下 3:30】

【約 押 和 他 兄 弟 亞 比 篩 殺 了 押 尼 珥,是 因 押 尼 珥 在 基 遍 爭 戰 殺 了 他 們 的 兄 弟 亞 撒 黑。】

【撒母耳記下 3:31】

【大 衛 吩 咐 約 押 和 跟 隨 他 的 眾 人,撕 裂 衣 服,腰 束 麻 布,在 押 尼 珥 棺 前 哀 哭。 大 衛 王 也 跟 在 棺 後。】

【撒母耳記下 3:32】

【他 們 將 押 尼 珥 葬 在 希 伯 崙。 王 在 押 尼 珥 的 墓 旁 放 聲 而 哭,眾 民 也 都 哭。】

【撒母耳記下 3:33】

【王 為 押 尼 珥 作 哀 歌,說:押 尼 珥 何 竟 像 愚 頑 人 死 呢?】

【撒母耳記下 3:34】

【你 的 手 不 被 捆,你 的 腳 不 被 鎖,你 竟 像 人 倒 在 惡 人 手 下 一 樣。 於 是 眾 民 又 為 他 哀 哭。】

【撒母耳記下 3:35】

【日 頭 還 沒 有 落 盡,眾 民 來 勸 大 衛 吃 飯,大 衛 卻 起 誓 說:「 我 若 在 日 頭 未 落 以 前 吃 飯,或 吃 別 樣 食 物,願 神 重 重 地 降 罰 於 我!」】

【撒母耳記下 3:36】

【眾 民 知 道 這 事,就 都 喜 悅。 王 所 行 的,眾 民 都 以 為 美。】

【撒母耳記下 3:37】

【這 樣,猶 大 人 和 以 色 列 人 一 致 知 道,殺 尼 珥 的 兒 子 押 尼 珥 並 非 出 於 王 意。】

【撒母耳記下 3:38】

【王 對 臣 僕 說:「 你 們 豈 不 知 今 日 以 色 列 人 中 除 去 了 一 個 作 首 領 的 大 人 麼?】

【撒母耳記下 3:39】

【我 雖 然 是 受 膏 的 王,今 日 卻 甚 軟 弱;這 些 人 是 洗 魯 雅 的 兒 子,比 我 剛 強。 願 耶 和 華 照 著 惡 人 所 行 的 報 應 他!」】


二、律 法 的 界 線:血 債 與 庇 護 城 的 規 則

約押在【撒母耳記下 3:27】中謀殺押尼珥,並辯稱是為了「報 殺 約 押 兄 弟 亞 撒 黑 的 仇」。然而,律法對於血債的報應有著嚴格的界線,這是以色列社會公義的根基。押尼珥對亞撒黑的殺害,應當被視為誤殺自衛,而非惡意的謀殺。

  • 律法對誤殺者的保護: 摩西律法設立了庇 護 城制度,目的正是為了區分故 意 謀 殺誤 殺。在誤殺的情況下,報血仇的人無權動手,誤殺者應當留在庇護城中,直到大祭司死了為止。押尼珥清楚警告過亞撒黑(撒下 2:22),他的殺戮是被 迫的,應當尋求法律仲裁。

【民數記 35:11-12】

【就 要 給 你 們 分 出 幾 座 城,可 以 作 逃 城,使 誤 殺 人 的,可 以 逃 到 那 裡。 這 些 城 可 以 作 為 你 們 逃 避 報 血 仇 的 人 的 地 方,使 殺 人 的 不 至 於 死,等 他 站 在 會 眾 面 前 聽 審。】

  • 主權的僭越: 約押選擇在城 門 洞 裡(撒下 3:27)這個本應是審 判和公 義的公共場所行兇,這是對以色列公義體系的極大諷刺和踐踏。他私自將自己定位為報 血 仇 的 人gōʼēl haddām),僭越了王室和律法的公義權柄,將公義退化為個人的私慾。

約押拒絕相信神的主權和王室所帶來的和平,反將自己的個人仇恨置於以色列的最高利益之上,違背了律法中對公義執法的規範。


三、政 治 的 混 亂:忠 誠 與 王 權 的 危 機

【撒母耳記下 3:23】的悲劇,暴露了大衛王國初立時面臨的政治危機。儘管大衛已經是受 膏 的 王(撒下 3:39),但他的權力受到約押等比 他 剛 強的將領的制約和挑戰。

  • 受膏者與背逆的臣僕: 約押謀殺押尼珥,不僅是報私仇,更是公然反抗大衛與押尼珥立約(撒下 3:12-21)的和平政策。這使大衛處於極為尷尬的境地,其地位猶如掃羅一樣,權威受到身邊人的削弱。

【撒母耳記上 15:23】

【悖 逆 的 罪 與 行 邪 術 的 罪 相 同;剛 愎 的 罪 與 拜 虛 神 和 偶 像 的 罪 相 同。 你 既 厭 棄 耶 和 華 的 命 令,耶 和 華 也 厭 棄 你 作 王。】

  • 和平的建立與流血的代價: 押尼珥原本的歸順,是統一以色列的關鍵一步,是和平的基礎。約押的行為,用血 祭破壞了和 平,使兩家的和解再次蒙上陰影,證明了人的惡念是實現神聖王權的最大障礙。

【以賽亞書 9:6】

【因 有 一 嬰 孩 為 我 們 而 生;有 一 子 賜 給 我 們。 政 權 必 擔 在 他 的 肩 頭 上;他 名 稱 為 奇 妙、策 士、全 能 的 神、永 在 的 父、和 平 的 君。】

大衛雖是公義的受膏者,卻無力懲治約押(撒下 3:39),這預示了屬世君王權柄的軟 弱和 不 完 全,最終指向那唯一能夠帶來真 正 和 平的君王——彌賽亞。


四、大 衛 的 哀 歌:脫 離 血 債 的 掙 扎

面對約押的暴行,大衛的處理方式雖然在政治上顯得軟弱,但在道德和神學上卻是強而有力的宣告。他透過公 開 的 哀 悼嚴 厲 的 詛 咒,將自己和國家從押尼珥的血 債中分別出來。

  • 公義的宣告與詛咒: 大衛的起 誓詛 咒(撒下 3:28-29, 35)是公開的儀式,目的在於向神和百姓證明,殺害押尼珥並 非 出 於 王 意(撒下 3:37),並將罪責完全歸於約押和其家屬。這反映了舊約中對流 無 辜 人 血的極大厭惡。

【申命記 19:10】

【免 得 無 辜 人 的 血 流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為 業 之 地,你 就 有 流 血 的 罪。】

  • 將報應交給耶和華: 由於自身的權力限制,大衛只能在最後將審 判 權交還給上帝:「願 耶 和 華 照 著 惡 人 所 行 的 報 應 他!」(撒下 3:39)。這符合律法中對個人報復的禁止,要求人將復 仇 的 權 利歸還給神。

【羅馬書 12:19】

【親 愛 的 弟 兄,不 要 自 己 伸 冤,寧 可 讓 步,聽 憑 主 怒;因 為 經 上 記 著:「 主 說:伸 冤 在 我;我 必 報 應。」】

【撒母耳記下 3:23】所引發的悲劇,是舊約聖經中關於權力公義罪惡之間複雜關係的教科書。它提醒我們,即使在事奉上帝的名下(如約押的名字),如果缺乏聖 靈 所 賜 的 愛順 服,個人的意志和仇恨將會成為公 義 的 攔 阻。真正的和平與統一,必須建立在徹底的順服神 聖 的 赦 免之上,而非個人復仇的血債之上。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撒母耳記下 3:1】

【掃 羅 家 和 大 衛 家 爭 戰 許 久;大 衛 家 日 漸 強 盛,掃 羅 家 日 漸 衰 弱。】

【撒母耳記下 3:2】

【大 衛 在 希 伯 崙 生 了 兒 子,長 子 是 暗 嫩,是 耶 斯 列 人 亞 希 暖 生 的;】

【撒母耳記下 3:3】

【次 子 是 基 利 押,是 作 過 迦 密 人 拿 八 妻 的 亞 比 該 生 的;三 子 是 押 沙 龍,是 基 述 王 達 買 的 女 兒 瑪 迦 生 的;】

【撒母耳記下 3:4】

【四 子 是 亞 多 尼 雅,是 哈 吉 生 的;五 子 是 示 法 提 雅,是 亞 比 他 生 的;】

【撒母耳記下 3:5】

【六 子 是 以 特 列,是 大 衛 的 妻 以 歌 拉 生 的。 這 都 是 大 衛 在 希 伯 崙 所 生 的。】

【撒母耳記下 3:6】

【掃 羅 家 和 大 衛 家 爭 戰 的 時 候,押 尼 珥 自 然 持 續 壯 盛 掃 羅 家。】

【撒母耳記下 3:7】

【掃 羅 有 一 妃 嬪,名 叫 利 斯 巴,是 亞 雅 的 女 兒。 伊 施 波 設 對 押 尼 珥 說:「 你 為 甚 麼 與 我 父 的 妃 嬪 親 近 呢?」】

【撒母耳記下 3:8】

【押 尼 珥 因 伊 施 波 設 的 話 就 甚 發 怒,說:「 我 豈 是 猶 大 的 狗 頭 呢? 我 今 日 恩 待 你 父 掃 羅 的 家 和 他 的 弟 兄、朋 友,不 將 你 交 在 大 衛 手 裡,你 今 日 竟 為 這 婦 人 的 事 查 問 我 麼?】

【撒母耳記下 3:9】

【我 若 不 照 著 耶 和 華 向 大 衛 所 起 的 誓,照 樣 待 大 衛,使 掃 羅 的 位 從 掃 羅 家 轉 歸 大 衛,在 以 色 列 和 猶 大 堅 立 他 的 國,願 神 重 重 地 降 罰 於 我!」】

【撒母耳記下 3:10】

【( 接 上 句 ) 使 掃 羅 的 位 從 掃 羅 家 轉 歸 大 衛,在 以 色 列 和 猶 大 堅 立 他 的 國,願 神 重 重 地 降 罰 於 我!」】

【撒母耳記下 3:11】

【伊 施 波 設 懼 怕 押 尼 珥,不 敢 回 答 他 一 句。】

【撒母耳記下 3:12】

【押 尼 珥 打 發 人 去 見 大 衛,說:「 這 地 屬 誰 呢? 你 與 我 立 約,我 就 助 你,使 以 色 列 眾 人 都 歸 順 你。」】

【撒母耳記下 3:13】

【大 衛 說:「 好! 我 與 你 立 約,但 有 一 件 事,你 必 須 辦 到:你 來 見 我 的 時 候,若 不 將 掃 羅 的 女 兒 米 甲 帶 來,就 必 不 得 見 我 的 面。」】

【撒母耳記下 3:14】

【大 衛 就 打 發 人 去 見 掃 羅 的 兒 子 伊 施 波 設,說:「 你 要 將 我 妻 米 甲 歸 還 我,她 是 我 曾 用 一 百 個 非 利 士 人 的 陽 皮 所 聘 定 的。」】

【撒母耳記下 3:15】

【伊 施 波 設 就 打 發 人 去 將 米 甲 從 她 丈 夫 拉 億 的 兒 子 帕 鐵 那 裡 接 回 來。】

【撒母耳記下 3:16】

【米 甲 的 丈 夫 跟 著 她,一 面 走 一 面 哭,直 哭 到 巴 戶 琳。 押 尼 珥 說:「 你 回 去 罷!」 帕 鐵 就 回 去 了。】

【撒母耳記下 3:17】

【押 尼 珥 先 與 以 色 列 長 老 說:「 從 前 你 們 願 以 大 衛 為 王,】

【撒母耳記下 3:18】

【現 在 你 們 可 以 照 著 去 行。 因 為 耶 和 華 曾 論 到 大 衛 說:我 必 藉 我 僕 人 大 衛 的 手 救 我 民 以 色 列 脫 離 非 利 士 人 的 手,和 一 切 仇 敵 的 手。」】

【撒母耳記下 3:19】

【押 尼 珥 也 對 便 雅 憫 人 說 了 這 話,又 將 以 色 列 人 和 便 雅 憫 人 一 切 所 喜 悅 的 話 告 訴 大 衛。】

【撒母耳記下 3:20】

【押 尼 珥 帶 著 二 十 個 人 來 見 大 衛,大 衛 就 為 押 尼 珥 和 跟 隨 他 的 人 設 擺 筵 席。】

【撒母耳記下 3:21】

【押 尼 珥 對 大 衛 說:「 我 要 起 身 去 招 聚 以 色 列 眾 人 來 見 我 主 我 王,使 他 們 與 你 立 約,你 就 可 以 意 作 王。」 於 是 大 衛 送 押 尼 珥 去,押 尼 珥 平 平 安 安 地 走 了。】

【撒母耳記下 3:22】

【大 衛 的 僕 人 和 約 押 從 外 邊 回 來,帶 著 許 多 擄 物;那 時 押 尼 珥 不 在 希 伯 崙,因 為 大 衛 已 經 送 他 走 了,他 平 平 安 安 地 走 了。】

【撒母耳記下 3:23】

【人 告 訴 約 押 說:「 尼 珥 的 兒 子 押 尼 珥 來 見 王,王 已 經 送 他 走 了,他 平 平 安 安 地 走 了。」】

【撒母耳記下 3:24】

【約 押 去 見 王,說:「 你 做 的 是 甚 麼 事 呢? 押 尼 珥 到 你 這 裡 來,你 為 甚 麼 送 他 走,叫 他 脫 身 得 去 呢?】

【撒母耳記下 3:25】

【你 當 曉 得 尼 珥 的 兒 子 押 尼 珥 來,是 要 誆 哄 你,深 知 你 出 入 的 行 動,以 及 你 一 切 所 辦 的 事。」】

【撒母耳記下 3:26】

【約 押 離 了 大 衛,就 打 發 人 去 追 趕 押 尼 珥,在 西 拉 井 那 裡 將 他 追 回 來;大 衛 卻 不 知 道。】

【撒母耳記下 3:27】

【押 尼珥 回 到 希 伯 崙,約 押 就 領 他 到 城 門 洞 裡,假 作 有 話 與 他 說,不 防 備 地 將 刀 刺 入 他 的 肚 腹,他 就 死 了。 這 是 報 殺 約 押 兄 弟 亞 撒 黑 的 仇。】

【撒母耳記下 3:28】

【大 衛 聽 見 了,就 說:「 我 與 我 的 國 在 耶 和 華 面 前,永 遠 脫 離 尼 珥 的 兒 子 押 尼 珥 的 血。】

【撒母耳記下 3:29】

【願 報 應 歸 到 約 押 頭 上,和 他 父 的 全 家;又 願 約 押 家 永 不 缺 患 漏 症 的、長 大 痲 瘋 的、架 柺 而 行 的、被 刀 殺 死 的、缺 乏 糧 食 的。」】

【撒母耳記下 3:30】

【約 押 和 他 兄 弟 亞 比 篩 殺 了 押 尼 珥,是 因 押 尼 珥 在 基 遍 爭 戰 殺 了 他 們 的 兄 弟 亞 撒 黑。】

【撒母耳記下 3:31】

【大 衛 吩 咐 約 押 和 跟 隨 他 的 眾 人,撕 裂 衣 服,腰 束 麻 布,在 押 尼 珥 棺 前 哀 哭。 大 衛 王 也 跟 在 棺 後。】

【撒母耳記下 3:32】

【他 們 將 押 尼 珥 葬 在 希 伯 崙。 王 在 押 尼 珥 的 墓 旁 放 聲 而 哭,眾 民 也 都 哭。】

【撒母耳記下 3:33】

【王 為 押 尼 珥 作 哀 歌,說:押 尼 珥 何 竟 像 愚 頑 人 死 呢?】

【撒母耳記下 3:34】

【你 的 手 不 被 捆,你 的 腳 不 被 鎖,你 竟 像 人 倒 在 惡 人 手 下 一 樣。 於 是 眾 民 又 為 他 哀 哭。】

【撒母耳記下 3:35】

【日 頭 還 沒 有 落 盡,眾 民 來 勸 大 衛 吃 飯,大 衛 卻 起 誓 說:「 我 若 在 日 頭 未 落 以 前 吃 飯,或 吃 別 樣 食 物,願 神 重 重 地 降 罰 於 我!」】

【撒母耳記下 3:36】

【眾 民 知 道 這 事,就 都 喜 悅。 王 所 行 的,眾 民 都 以 為 美。】

【撒母耳記下 3:37】

【這 樣,猶 大 人 和 以 色 列 人 一 致 知 道,殺 尼 珥 的 兒 子 押 尼 珥 並 非 出 於 王 意。】

【撒母耳記下 3:38】

【王 對 臣 僕 說:「 你 們 豈 不 知 今 日 以 色 列 人 中 除 去 了 一 個 作 首 領 的 大 人 麼?】

【撒母耳記下 3:39】

【我 雖 然 是 受 膏 的 王,今 日 卻 甚 軟 弱;這 些 人 是 洗 魯 雅 的 兒 子,比 我 剛 強。 願 耶 和 華 照 著 惡 人 所 行 的 報 應 他!」】

【民數記 35:11-12】

【就 要 給 你 們 分 出 幾 座 城,可 以 作 逃 城,使 誤 殺 人 的,可 以 逃 到 那 裡。 這 些 城 可 以 作 為 你 們 逃 避 報 血 仇 的 人 的 地 方,使 殺 人 的 不 至 於 死,等 他 站 在 會 眾 面 前 聽 審。】

【撒母耳記上 15:23】

【悖 逆 的 罪 與 行 邪 術 的 罪 相 同;剛 愎 的 罪 與 拜 虛 神 和 偶 像 的 罪 相 同。 你 既 厭 棄 耶 和 華 的 命 令,耶 和 華 也 厭 棄 你 作 王。】

【以賽亞書 9:6】

【因 有 一 嬰 孩 為 我 們 而 生;有 一 子 賜 給 我 們。 政 權 必 擔 在 他 的 肩 頭 上;他 名 稱 為 奇 妙、策 士、全 能 的 神、永 在 的 父、和 平 的 君。】

【申命記 19:10】

【免 得 無 辜 人 的 血 流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為 業 之 地,你 就 有 流 血 的 罪。】

【羅馬書 12:19】

【親 愛 的 弟 兄,不 要 自 己 伸 冤,寧 可 讓 步,聽 憑 主 怒;因 為 經 上 記 著:「 主 說:伸 冤 在 我;我 必 報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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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