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超越應許邊界的牧歌:歷代志上 5:16 — 探討東部支派的繁榮、地理身份與屬靈失落
【他 們 住 在 基 列、巴 珊 和 屬 巴 珊 的 鄉 村,並 沙 崙 的 一 切 郊 野,直 到 四 圍。】 歷代志上 5:16
地理邊界與牧業身份:解析歷代志上 5:16 中的「郊野」意涵
【歷代志上 5:16】這節經文簡潔地描述了迦得支派的居住範圍,然而其地理細節卻承載著豐富的神學與歷史意涵。此處所列的「基列」、「巴珊」和「沙崙的一切郊野」(miḡrāšîm),強調了他們定居於約旦河東,並以畜牧業為主要生活方式的特點。動詞「住在」與名詞「郊野」的結合,確立了迦得人作為擁有廣大放牧地的遊牧民族身份。這份廣袤的土地,既是上帝對他們的恩典和賜福(因戰勝仇敵而得),也最終成為他們屬靈危機的溫床。本論文將透過對「郊野」的原文研究,並藉由聖經中關於神對以色列的產業、遊牧身份的屬靈意義以及邊界地區的屬靈忠誠的經文呼應,闡釋東部支派如何在物質繁榮中失去了對立約之神的專一。
希伯來文原文與深入研究:
經文原文:וַיֵּשְׁבוּ בַּגִּלְעָד בַּבָּשָׁן וּבִבְנֹתֶיהָ וּבְכֹל מִגְרְשֵׁי שָׁרוֹן עַל־תֹּצְאוֹתָם׃
郊野 (
מִגְרָשִׁים, miḡrāšîm):意為「開放的土地、牧場、城邑的郊區」。這不是指城市或耕種地,而是指圍繞城市用於放牧牲畜的公共土地。迦得支派擁有大量的 miḡrāšîm,強調他們擁有極多的牲畜(【歷代志上 5:9】),並藉此過著豐裕的遊牧生活。
巴珊 (
בָּשָׁן, Bāšān) 與基列 (גִּלְעָד, Gil‘āḏ):這是約旦河東最著名的肥沃牧地(【申命記 3:12-13】),以盛產健壯的牛羊聞名,這直接印證了他們選擇這塊土地的原因。
沙崙 (
שָׁרוֹן, Šārôn):雖然「沙崙」通常指約旦河西的海岸平原,但在此處的地理情境下,它必定指的是約旦河東一片同樣廣闊肥美的牧區,表明迦得支派的領土範圍極為遼闊,達到極限。
以下是【歷代志上 5】全章的引用:
【歷代志上 5:1】
【以 色 列 的 長 子 流 便 的 兒 子 記 在 下 面。 他 雖 然 是 長 子,因 污 穢 了 父 親 的 床,他 長 子 的 名 分 就 歸 了 以 色 列 兒 子 約 瑟 的 兒 子 們;但 是 在 家 譜 上 不 算 為 長 子。】
【歷代志上 5:2】
【猶 大 勝 過 他 的 弟 兄,領 袖 之 位 也 是 出 乎 他;長 子 的 名 分 卻 歸 約 瑟。】
【歷代志上 5:3】
【以 色 列 長 子 流 便 的 兒 子 是 哈 諾、法 路、希 斯 崙、迦 米。】
【歷代志上 5:4】
【約 珥 的 兒 子 是 示 瑪 雅;示 瑪 雅 的 兒 子 是 歌 革;歌 革 的 兒 子 是 示 每。】
【歷代志上 5:5】
【示 每 的 兒 子 是 米 迦;米 迦 的 兒 子 是 銳 亞;銳 亞 的 兒 子 是 巴 力。】
【歷代志上 5:6】
【巴 力 的 兒 子 是 備 基 拉;這 備 基 拉 被 亞 述 王 提 革 拉 ‧ 毗 列 色 擄 去 了,他 是 流 便 支 派 的 首 領。】
【歷代志上 5:7】
【他 的 弟 兄 照 著 宗 族、家 譜,作 首 領 的 是 耶 以、撒 迦 利、】
【歷代志上 5:8】
【比 拉。 比 拉 是 亞 薩 的 兒 子;亞 薩 是 示 瑪 的 兒 子;示 瑪 是 約 珥 的 兒 子。 這 流 便 人 住 在 亞 羅 珥,直 到 尼 波 和 巴 力 ‧ 免。】
【歷代志上 5:9】
【又 住 在 東 邊,到 曠 野 沙 侖 門 口,因 為 他 們 在 基 列 地 的 牲 畜 增 多 了。】
【歷代志上 5:10】
【掃 羅 年 間,他 們 與 夏 甲 人 爭 戰,夏 甲 人 倒 在 他 們 手 下,流 便 人 就 住 在 夏 甲 人 的 帳 棚 裡,在 基 列 東 邊 的 全 地 上。】
【歷代志上 5:11】
【迦 得 人 在 流 便 人 對 面,住 在 巴 珊 地,直 到 撒 迦。】
【歷代志上 5:12】
【他 們 的 族 長 是 約 珥,他 次 一 等 的 是 沙 法,然 後 是 雅 乃 和 沙 法,都 在 巴 珊 住。】
【歷代志上 5:13】
【他 們 的 弟 兄,按 著 宗 族,是 米 迦 勒、米 書 蘭、示 巴、約 賴、雅 干、西 雅、希 別,共 七 人。】
【歷代志上 5:14】
【這 都 是 亞 比 孩 的 兒 子。 亞 比 孩 是 戶 利 的 兒 子;戶 利 是 雅 羅 亞 的 兒 子;雅 羅 亞 是 基 列 的 兒 子;基 列 是 米 迦 勒 的 兒 子;米 迦 勒 是 耶 示 篩 的 兒 子;耶 示 篩 是 雅 赫 多 的 兒 子;雅 赫 多 是 布 斯 的 兒 子。】
【歷代志上 5:15】
【還 有 古 尼 的 孫 子、押 底 業 的 兒 子 亞 希,他 們 族 中 作 首 領。】
【歷代志上 5:16】
【他 們 住 在 基 列、巴 珊 和 屬 巴 珊 的 鄉 村,並 沙 崙 的 一 切 郊 野,直 到 四 圍。】
【歷代志上 5:17】
【這 人 的 家 譜 都 是 在 猶 大 王 約 坦 和 以 色 列 王 耶 羅 波 安 的 時 候 記 的。】
【歷代志上 5:18】
【流 便 人、迦 得 人、瑪 拿 西 半 支 派 的 人,其 中 能 拿 盾 牌 刀 劍、拉 弓 射 箭、習 戰 的 勇 士,共 有 四 萬 四 千 七 百 六 十。】
【歷代志上 5:19】
【他 們 與 夏 甲 人、伊 突 亞 人、拿 弗 施 人、挪 大 人 爭 戰。】
【歷代志上 5:20】
【他 們 得 了 神 的 幫 助,夏 甲 人 和 一 切 幫 助 他 們 的 人 都 交 在 他 們 手 中。 因 為 他 們 在 陣 上 呼 求 神,神 就 應 允 他 們;又 因 為 他 們 倚 靠 祂。】
【歷代志上 5:21】
【他 們 擄 掠 了 夏 甲 人 的 牲 畜,有 駱 駝 五 萬,羊 二 十 五 萬,驢 二 千,又 擄 掠 了 人 十 萬。】
【歷代志上 5:22】
【被 殺 的 人 甚 多,因 為 這 爭 戰 是 出 乎 神。 他 們 就 住 在 夏 甲 人 的 地 方,直 到 被 擄 的 時 候。】
【歷代志上 5:23】
【瑪 拿 西 半 支 派 的 人 住 在 那 地,從 巴 珊 直 到 巴 力 ‧ 赫 們、示 尼 珥、黑 門 山。】
【歷代志上 5:24】
【他 們 的 族 長 是 以 法、以 西、以 列、亞 斯 列、耶 利 米、何 達 威 雅、雅 疊,都 是 大 有 勇 力 的 人,是 族 長,也 是 知 名 的 人。】
【歷代志上 5:25】
【他 們 得 罪 了 他 們 列 祖 的 神,隨 從 那 地 的 居 民,就 是 神 在 他 們 面 前 所 除 滅 的 諸 神 行 邪 淫。】
【歷代志上 5:26】
【故 此,以 色 列 的 神 激 動 亞 述 王 普 勒 和 亞 述 王 提 革 拉 ‧ 毗 列 色 的 心,他 就 把 流 便 人、迦 得 人、瑪 拿 西 半 支 派 的 人 擄 到 哈 拉、哈 博、哈 拉、哥 散 河 邊,直 到 今 日 還 在 那 裡。】
一、遊牧者的產業觀:約旦河東的選擇與應許
迦得支派與其他東部支派(流便、瑪拿西半支派)選擇約旦河東的「郊野」(【歷代志上 5:16】),是因為那裡適合他們龐大的牲畜群(【民數記 32:1-4】)。這種對豐厚牧草地的選擇,是基於實用主義而非屬靈中心主義,這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具備特別的意義。
約旦河兩岸的對比: 雖然約旦河西的迦南地是立約的中心,但東部支派因物質需要而選擇定居約旦河東。摩西曾警告他們,物質的選擇不能取代屬靈的責任:
【民數記 32:20】
【摩 西 對 他 們 說:「你 們 若 這 樣 行,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帶 著 兵 器 出 去 打 仗,】
【民數記 32:21】
【等 到 耶 和 華 把 祂 的 仇 敵 從 祂 面 前 趕 出,】
【民數記 32:22】
【這 地 被 耶 和 華 治 服 了,然 後 你 們 纔 可 以 回 去,享 受 自 己 的 產 業;那 時 就 在 耶 和 華 面 前、在 以 色 列 人 面 前,算 為 無 罪 了。」】
【歷代志上 5:16】所描寫的廣闊富饒,正是他們軍事順服和神恩典的成果(【歷代志上 5:19-20】)。神並沒有因為他們選擇約旦河東就撇棄他們,反而賜予他們勝利,證明神的應許不受地理邊界所限,而受信心的順服所制約。
二、從呼求到勝利:對神倚靠的見證
這段家譜的特別之處在於,它不僅列出名字和領地,更突出了迦得人在軍事上的成功及其原因。他們對夏甲人的勝利(【歷代志上 5:19】)證明了他們雖然身在邊陲,卻擁有強大的戰鬥力,但勝利的根本原因不在於他們的勇武,而在於他們的屬靈行動。
爭戰出乎神: 經文明確指出他們得勝的關鍵:「他 們 得 了 神 的 幫 助」、「在 陣 上 呼 求 神,神 就 應 允 他 們」和「因 為 他 們 倚 靠 祂」(【歷代志上 5:20】),並且「這 爭 戰 是 出 乎 神」(【歷代志上 5:22】)。
【詩篇 33:17】
【靠 馬 救 人 是 枉 然 的;馬 也 不 能 因 力 大 救 人。】
【詩篇 33:18】
【耶 和 華 的 眼 目 看 顧 敬 畏 他 的 人 和 仰 望 祂 慈 愛 的 人。】
這段敘事成為《歷代志》作者(通常被認為是鼓勵被擄歸回的餘民)的重要神學教訓:物質的豐盛(廣大的郊野和擄獲的牲畜)是信靠神的結果,而不是原因。軍事力量的成就是基於屬靈的忠誠。
三、邊界的危機:物質繁榮與屬靈的背棄
【歷代志上 5:16】所描寫的繁榮景象,在短短幾節經文之後就面臨徹底的瓦解。作者沒有讓故事停留在勝利的頂峰,而是毫不留情地揭示了東部支派最終被擄的原因,強調了屬靈的忠誠勝過地理位置和物質財富。
背棄的罪名: 儘管擁有廣闊的郊野和軍事力量,但東部支派最終滅亡的原因是:
【歷代志上 5:25】
【他 們 得 罪 了 他 們 列 祖 的 神,隨 從 那 地 的 居 民,就 是 神 在 他 們 面 前 所 除 滅 的 諸 神 行 邪 淫。】
他們被擄(【歷代志上 5:26】)不是因為土地貧瘠或軍事失敗,而是因為屬靈的叛變。他們擁有了最好的牧場,卻沒有守住最根本的誡命。這段故事是對所有信徒的警示:任何地理上的優勢或物質上的富足,都無法成為抵擋神審判的保護傘。真正的安全,在於專一敬拜那賜予土地和豐收的立約之神。
【約書亞記 24:14】
【「現 在 你 們 要 敬 畏 耶 和 華,誠 心 實 意 的 事 奉 祂,將 你 們 列 祖 在 大 河 那 邊 和 在 埃 及 所 事 奉 的 神 除 掉,去 事 奉 耶 和 華。】
東部支派的結局證明了,即使獲得了「沙崙的一切郊野」的廣大產業,一旦離棄神,最終的結局仍是「被擄到…直到今日還在那裡」(【歷代志上 5:26】),失去了神在應許之地為他們預備的安息。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歷代志上 5:1】
【以 色 列 的 長 子 流 便 的 兒 子 記 在 下 面。 他 雖 然 是 長 子,因 污 穢 了 父 親 的 床,他 長 子 的 名 分 就 歸 了 以 色 列 兒 子 約 瑟 的 兒 子 們;但 是 在 家 譜 上 不 算 為 長 子。】
【歷代志上 5:2】
【猶 大 勝 過 他 的 弟 兄,領 袖 之 位 也 是 出 乎 他;長 子 的 名 分 卻 歸 約 瑟。】
【歷代志上 5:3】
【以 色 列 長 子 流 便 的 兒 子 是 哈 諾、法 路、希 斯 崙、迦 米。】
【歷代志上 5:4】
【約 珥 的 兒 子 是 示 瑪 雅;示 瑪 雅 的 兒 子 是 歌 革;歌 革 的 兒 子 是 示 每。】
【歷代志上 5:5】
【示 每 的 兒 子 是 米 迦;米 迦 的 兒 子 是 銳 亞;銳 亞 的 兒 子 是 巴 力。】
【歷代志上 5:6】
【巴 力 的 兒 子 是 備 基 拉;這 備 基 拉 被 亞 述 王 提 革 拉 ‧ 毗 列 色 擄 去 了,他 是 流 便 支 派 的 首 領。】
【歷代志上 5:7】
【他 的 弟 兄 照 著 宗 族、家 譜,作 首 領 的 是 耶 以、撒 迦 利、】
【歷代志上 5:8】
【比 拉。 比 拉 是 亞 薩 的 兒 子;亞 薩 是 示 瑪 的 兒 子;示 瑪 是 約 珥 的 兒 子。 這 流 便 人 住 在 亞 羅 珥,直 到 尼 波 和 巴 力 ‧ 免。】
【歷代志上 5:9】
【又 住 在 東 邊,到 曠 野 沙 崙 門 口,因 為 他 們 在 基 列 地 的 牲 畜 增 多 了。】
【歷代志上 5:10】
【掃 羅 年 間,他 們 與 夏 甲 人 爭 戰,夏 甲 人 倒 在 他 們 手 下,流 便 人 就 住 在 夏 甲 人 的 帳 棚 裡,在 基 列 東 邊 的 全 地 上。】
【歷代志上 5:11】
【迦 得 人 在 流 便 人 對 面,住 在 巴 珊 地,直 到 撒 迦。】
【歷代志上 5:12】
【他 們 的 族 長 是 約 珥,他 次 一 等 的 是 沙 法,然 後 是 雅 乃 和 沙 法,都 在 巴 珊 住。】
【歷代志上 5:13】
【他 們 的 弟 兄,按 著 宗 族,是 米 迦 勒、米 書 蘭、示 巴、約 賴、雅 干、西 雅、希 別,共 七 人。】
【歷代志上 5:14】
【這 都 是 亞 比 孩 的 兒 子。 亞 比 孩 是 戶 利 的 兒 子;戶 利 是 雅 羅 亞 的 兒 子;雅 羅 亞 是 基 列 的 兒 子;基 列 是 米 迦 勒 的 兒 子;米 迦 勒 是 耶 示 篩 的 兒 子;耶 示 篩 是 雅 赫 多 的 兒 子;雅 赫 多 是 布 斯 的 兒 子。】
【歷代志上 5:15】
【還 有 古 尼 的 孫 子、押 底 業 的 兒 子 亞 希,他 們 族 中 作 首 領。】
【歷代志上 5:16】
【他 們 住 在 基 列、巴 珊 和 屬 巴 珊 的 鄉 村,並 沙 崙 的 一 切 郊 野,直 到 四 圍。】
【歷代志上 5:17】
【這 人 的 家 譜 都 是 在 猶 大 王 約 坦 和 以 色 列 王 耶 羅 波 安 的 時 候 記 的。】
【歷代志上 5:18】
【流 便 人、迦 得 人、瑪 拿 西 半 支 派 的 人,其 中 能 拿 盾 牌 刀 劍、拉 弓 射 箭、習 戰 的 勇 士,共 有 四 萬 四 千 七 百 六 十。】
【歷代志上 5:19】
【他 們 與 夏 甲 人、伊 突 亞 人、拿 弗 施 人、挪 大 人 爭 戰。】
【歷代志上 5:20】
【他 們 得 了 神 的 幫 助,夏 甲 人 和 一 切 幫 助 他 們 的 人 都 交 在 他 們 手 中。 因 為 他 們 在 陣 上 呼 求 神,神 就 應 允 他 們;又 因 為 他 們 倚 靠 祂。】
【歷代志上 5:21】
【他 們 擄 掠 了 夏 甲 人 的 牲 畜,有 駱 駝 五 萬,羊 二 十 五 萬,驢 二 千,又 擄 掠 了 人 十 萬。】
【歷代志上 5:22】
【被 殺 的 人 甚 多,因 為 這 爭 戰 是 出 乎 神。 他 們 就 住 在 夏 甲 人 的 地 方,直 到 被 擄 的 時 候。】
【歷代志上 5:23】
【瑪 拿 西 半 支 派 的 人 住 在 那 地,從 巴 珊 直 到 巴 力 ‧ 赫 們、示 尼 珥、黑 門 山。】
【歷代志上 5:24】
【他 們 的 族 長 是 以 法、以 西、以 列、亞 斯 列、耶 利 米、何 達 威 雅、雅 疊,都 是 大 有 勇 力 的 人,是 族 長,也 是 知 名 的 人。】
【歷代志上 5:25】
【他 們 得 罪 了 他 們 列 祖 的 神,隨 從 那 地 的 居 民,就 是 神 在 他 們 面 前 所 除 滅 的 諸 神 行 邪 淫。】
【歷代志上 5:26】
【故 此,以 色 列 的 神 激 動 亞 述 王 普 勒 和 亞 述 王 提 革 拉 ‧ 毗 列 色 的 心,他 就 把 流 便 人、迦 得 人、瑪 拿 西 半 支 派 的 人 擄 到 哈 拉、哈 博、哈 拉、哥 散 河 邊,直 到 今 日 還 在 那 裡。】
【民數記 32:1】
【流 便 子 孫 和 迦 得 子 孫 的 牲 畜 極 其 眾 多;他 們 看 見 雅 謝 地 和 基 列 地 是 可 牧 養 牲 畜 之 地,】
【民數記 32:2】
【就 來 告 訴 摩 西 和 祭 司 以 利 亞 撒,並 會 眾 的 首 領 說:】
【民數記 32:3】
【「亞 達 錄、底 本、雅 謝、寧 拉、希 實 本、以 利 亞 利、示 班、尼 波、比 穩,】
【民數記 32:4】
【就 是 耶 和 華 在 以 色 列 會 眾 面 前 所 攻 取 之 地,是 可 牧 養 牲 畜 之 地,你 們 的 僕 人 也 有 牲 畜。」】
【民數記 32:20】
【摩 西 對 他 們 說:「你 們 若 這 樣 行,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帶 著 兵 器 出 去 打 仗,】
【民數記 32:21】
【等 到 耶 和 華 把 祂 的 仇 敵 從 祂 面 前 趕 出,】
【民數記 32:22】
【這 地 被 耶 和 華 治 服 了,然 後 你 們 纔 可 以 回 去,享 受 自 己 的 產 業;那 時 就 在 耶 和 華 面 前、在 以 色 列 人 面 前,算 為 無 罪 了。」】
【詩篇 33:17】
【靠 馬 救 人 是 枉 然 的;馬 也 不 能 因 力 大 救 人。】
【詩篇 33:18】
【耶 和 華 的 眼 目 看 顧 敬 畏 他 的 人 和 仰 望 祂 慈 愛 的 人。】
【約書亞記 24:14】
【「現 在 你 們 要 敬 畏 耶 和 華,誠 心 實 意 的 事 奉 祂,將 你 們 列 祖 在 大 河 那 邊 和 在 埃 及 所 事 奉 的 神 除 掉,去 事 奉 耶 和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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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