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贖罪祭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吃,在會幕的聖處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利未記10:17

 

聖潔的承擔:利未記十章十七節論贖罪祭的至聖性、祭司的承擔職責與基督的終極獻祭

這贖罪祭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吃,在會幕的聖處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利未記10:17


一、希伯來文原文專題研究與利未記十章上下文

【利未記10:17】這節經文是祭司制度中關於贖罪祭肉食用法的核心律例。它揭示了祭司在贖罪過程中扮演的代償性角色,這個教導在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獻上「凡火」而死後(10:1-2),顯得格外沉重與關鍵。

  1. 「贖罪祭是至聖的」 (ḥaṭṭāṯ qōḏeš qāḏāšîm - חַטָּאת קֹדֶשׁ קָדָשִׁים):

    • Ḥaṭṭāṯ(贖罪祭)與 qōḏeš qāḏāšîm(至聖)結合,強調贖罪祭本身與至聖所的物件同等神聖,必須以極度潔淨與嚴肅的態度對待。這種至聖的屬性,使得祭司必須在會幕的聖處biqḏōš - 在聖潔之地)食用。

  2. 「擔當會眾的罪孽」 (lāśēṯ ’eṯ ‘ăwōn hā‘ēḏâ - לָשֵׂאת אֶת־עֲוֹן הָעֵדָה):

    • Lāśēṯ 意為**「舉起、承擔、除去」‘Ăwōn 指「罪孽、罪惡、不義」。這是這節經文的關鍵神學詞彙。祭司的職責,不僅是執行儀式,更是在象徵意義上承擔百姓的罪孽。通過吃下那已歸於至聖的祭物,他們將百姓的罪從人轉移到自身,然後再由祭司將其「帶到耶和華面前」**,達成贖罪的目的。

  3. 「為他們贖罪」 (lə-ḵappēr ‘ălêhem - לְכַפֵּר עֲלֵיהֶם):

    • Kāp̄ar 意為**「遮蓋、和解、贖罪」**。祭司的承擔行為是實現贖罪的必要步驟。

上下文引用【利未記 10】全章,重點在於聖潔的標準與繼承:

【利未記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未記10: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間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利未記10:4】

【摩西召了亞倫叔叔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利未記10:5】

【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帶著衣服抬到營外,正如摩西所說的。】

【利未記10:6】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卻要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利利未記10: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著摩西的話行了。】

【利未記10:8】

【耶和華吩咐亞倫說:】

【利未記10:9】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10:10】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利未記10:11】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利未記10:12】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要把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就是在壇旁剩下的,帶著,用無酵而吃,因為是至聖的。】

【利未記10:13】

【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

【利未記10:14】

【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一同吃。因為這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給你和你兒子作的分。】

【利未記10:15】

【所舉的腿和所搖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要歸你和你兒子,作為永遠的定例,正如耶和華所吩咐的。」】

【利未記10:16】

【摩西急切的尋找那贖罪祭的公山羊,不料,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

【利未記10:17】

【這贖罪祭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吃,在會幕的聖處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利未記10:18】

【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帶到聖所裏。你們本當照我的吩咐,在聖處吃這祭牲。」】

【利未記10:19】

【亞倫對摩西說:「他們今天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還遇見這樣的事;我若今天吃贖罪祭,耶和華豈能喜悅呢?」】

【利未記10:20】

【摩西聽了這話,就以為善。】


二、至聖的食物:贖罪祭的本質與祭司的承擔職責

贖罪祭是舊約獻祭體系中最為嚴肅和重要的祭物之一,其目的在於潔淨百姓因無心之失或軟弱所犯的罪,恢復他們與神之間的關係。利未記10:17強調這祭物是「至聖的」(qōḏeš qāḏāšîm),因此它不能像一般的平安祭那樣在營中食用,必須在聖處由潔淨的祭司食用。

  • 獻祭的兩種處理方式: 律法規定,贖罪祭通常有兩種處理方式:

    1. 若祭司自己或全會眾犯罪(罪孽嚴重),祭牲的血要帶入聖所(會幕內),此時祭牲的肉必須燒在營外(利4:12)。

    2. 若只是普通百姓犯罪(罪孽較輕),血只抹在燔祭壇上,此時祭牲的肉,祭司則必須在聖處食用,這就是10:17所指的情況。

  • 聖潔的界線: 拿答和亞比戶的死(10:1-2)奠定了神對聖潔的極高要求。他們因獻上「凡火」而死,表明在事奉中,任何輕慢或不符合律例的行為都會招致死亡。因此,神接著通過10:17嚴肅重申,祭司在處理至聖的贖罪祭時,必須精確地遵守規定,這份食物本身就是聖潔的承載者

【利未記4:26】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裏。也要將一切的脂油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三、擔當罪孽:祭司的替代性承擔與赦罪的中介

「擔當會眾的罪孽」是祭司制度中一個極其深奧的神學概念。這並非指祭司承擔了所有的道德責任,而是指他們作為中保(Mediator),在禮儀上將百姓的罪從人轉移到祭物(代罪者),再通過食用祭物這一行為,將罪的污穢與負擔從會眾中除去。

  • 代罪的影子: 這種承擔行為,與贖罪日那隻被放逐的**「阿撒瀉勒」Azazel)公山羊有著密切的關係。祭司將百姓所有的罪都歸在山羊頭上,山羊將罪帶到無人之地,象徵罪孽的徹底「除去」**。

【利未記16:21】

【亞倫要兩手按在羊的頭上,把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都陳明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

【利未記16:22】

【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就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

  • 先知對承擔的預言: 舊約更宏大的預言,將這種**「擔當」職責完全歸於神的受苦僕人**。以賽亞書明確指出,這位僕人將藉著受苦來真正擔當眾人的罪孽,使多人稱義。這預言遠遠超越了利未記祭司儀式性的承擔。

【以賽亞書53:11】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12】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四、終極的實現:基督作為至聖且完全的贖罪祭

利未記10:17所規定的祭司職責,是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人類祭司的承擔是暫時的、不完全的,必須不斷重複;而基督的承擔則是永恆的、徹底的

  • 基督的完全承擔: 耶穌基督不僅僅是在儀式上食用祭物,祂更是親自成為了那至聖的贖罪祭本身(羅8:3)。祂的身體一次獻上,永遠地實現了祭司制度試圖達成的「擔當會眾的罪孽」。

【羅馬書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彼得前書2:24】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 獻祭的永恆成就: 基督作為永遠的大祭司(來9:28),祂將自己的血帶入天上的至聖所,並藉著祂一次獻上的身體,取代了所有舊約的儀式性獻祭。這使得信徒的罪孽被永遠、徹底地除去,不再需要人世間的祭司去「吃」祭物來承擔。

【希伯來書9: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希伯來書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利未記10:17是聖潔與代償神學的基石。它確立了在神面前處理罪孽的嚴肅性,並預示了一種以生命承擔罪孽的崇高職責。這份職責在歷史中由祭司儀式性地執行,最終則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得到了完全而永恆的實現。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利未記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未記10: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間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利未記10:4】

【摩西召了亞倫叔叔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利未記10:5】

【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帶著衣服抬到營外,正如摩西所說的。】

【利未記10:6】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卻要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利利未記10: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著摩西的話行了。】

【利未記10:8】

【耶和華吩咐亞倫說:】

【利未記10:9】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10:10】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利未記10:11】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利未記10:12】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要把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就是在壇旁剩下的,帶著,用無酵而吃,因為是至聖的。】

【利未記10:13】

【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

【利未記10:14】

【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一同吃。因為這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給你和你兒子作的分。】

【利未記10:15】

【所舉的腿和所搖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要歸你和你兒子,作為永遠的定例,正如耶和華所吩咐的。」】

【利未記10:16】

【摩西急切的尋找那贖罪祭的公山羊,不料,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

【利未記10:17】

【這贖罪祭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吃,在會幕的聖處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利未記10:18】

【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帶到聖所裏。你們本當照我的吩咐,在聖處吃這祭牲。」】

【利未記10:19】

【亞倫對摩西說:「他們今天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還遇見這樣的事;我若今天吃贖罪祭,耶和華豈能喜悅呢?」】

【利未記10:20】

【摩西聽了這話,就以為善。】

【利未記4:26】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裏。也要將一切的脂油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利未記16:21】

【亞倫要兩手按在羊的頭上,把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都陳明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

【利未記16:22】

【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就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

【以賽亞書53:11】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12】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羅馬書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彼得前書2:24】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希伯來書9: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希伯來書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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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